自6月4日事故伊始,已持续两月之久的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件仍在持续发酵。海底继续冒出的油花,康菲公司不紧不慢的态度,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此次让渤海环境蒙上巨大阴影的重大溢油事故距离终结依然遥遥无期。(《京华时报》8月11日)
自打中海油从事故责任认定中脱身,渤海溢油事件的舆论关注焦点就集中指向了事故的直接责任方——康菲公司,一家总部在美国的大型跨国油企。这个国际能源巨头跑到中国的领海与中海油合作开采石油,作业时一不小心造成了海底原油泄漏,导致840平方公里的海水被污染。
原以为跨国公司都比较循规蹈矩,做事情也比较有效率,可现在看起来未必如此。出了事情先是瞒报,等到在事故责任认定中被抓了个正着,又百般抵赖;待要它采取有效措施封堵溢油,该公司又是慢慢吞吞,到现在连溢油源和溢油路径都没有查清楚。
康菲公司的傲慢姿态从何而来?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源有三:一是该公司将事故归咎于自然原因,回避自身责任;二是它熟知我国法规和相关政策,知道溢油处置措施不力和瞒报事故不会遭受重罚;三是其对我国海洋环境和公众要求缺乏企业社会责任。
国家海洋局这位官员分析得头头是道,可现在的问题是,纵然明知康菲公司有千宗罪,我们拿它有什么办法呢?
还真没什么好办法。就算一古脑儿把事故责任都推给康菲公司,按照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最多也只能罚它20万元——对于一个财大气粗的国际能源巨头而言,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所以它根本就不担心。据说国家海洋局将代表国家向康菲公司提出生态赔偿,可如何提出赔偿,标准是什么,目前并无国家层面的法律依据,估计到头来也是雷声大雨点小。
这就难怪事故发生后康菲公司如此漫不经心了,人家早早就洞悉了我们的弱点。其实有关方面也知道问题的症结所在——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说:“关于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补偿的法律机制,业内已呼吁多年,但在立法层面始终没有建立相应制度,对于各类开发活动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的补偿和赔偿大多停留在口号上,以致造成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
在这种情形下指责康菲公司缺乏社会责任感,就显然有点矫情。企业从来都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规避责任是其本性所决定的,如果说企业应有社会责任感,这种责任感也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换言之,你得有相应的法律逼着它产生这种责任感。渤海溢油事件发生后,举国都在声讨相关企业为什么瞒报,曾有记者质问康菲公司:“如果在美国,你们是否也这么长时间不向公众发布消息?”康菲发言人司徒瑞回答:“这个事件发生在中国。”一句话就噎得我们的记者哑口无言。
渤海溢油事件已造成海水大面积污染,大量海生物死亡,沿岸渔民叫苦连天。有专家称,此类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的灾难性影响将是长期而深远的,渤海生态恢复的成本有可能是一个天文数字——打个不怎么恰当的比喻,我们现在面临的处境是,被人打成了重度伤残,而人家可能只赔给我们一盒感冒药,遭遇如此不公平的对待,在现行法律法规下,我们竟然无话可说。
看来,不能怪别人太强悍,只能怪我们自己太软弱。法律不健全,对企业缺乏强有力的约束,一直是环保的软肋。以前面对的大多是国内企业,我们权且当做自家的事情好商量,一旦国外企业卷进来,我们才发现自己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很容易被“外人”钻了空子。这次经历如此惨痛的教训,的确该醒醒了,亡羊补牢,或未为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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