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晚间,央视《新闻调查》播出“被质疑的红十字会”节目,央视记者调查发现,红十字会旗下的博爱服务站项目有借慈善推销保险的行为。
早在郭美美事件风云乍起之时,坊间就有传言,说博爱服务站挂羊头卖狗肉,打着红十字会的旗号卖保险,这回被央视坐实。
从新闻中看,博爱服务站卖的保险还真不少,人寿险、财产险、汽车险一应俱全。项目负责人说,有不少保险公司都希望进入博爱小站,因为从前一家家地敲门卖保险很困难,容易引起居民反感,而现在保险公司的人蹲守在印着红十字标志的博爱小站里,就可以赢得居民信任。
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先生照例出来作解释。他大致说了两点意思:一是红十字会虽然支持这个项目的运作,但没有涉及任何利益分配;二是,公益项目和商业运作并不矛盾,博爱小站项目红十字会没有投入一分钱,全靠商业运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急救、体检等人道服务,这是好事情,但企业投资是要有回报的,所以博爱小站捎带搞一些赢利项目并无不可。
现在的情形是,不管王秘书长如何言之凿凿,民众都很难相信红十字会没从博爱小站卖保险的收入中分钱,就算红十字会真的没拿一分钱,也摆脱不了舆论的质疑。这就成了一件说不清楚的事情了。
我认为问题就出在“公益项目商业运作”上。理论上说这个运作模式是可行的,但要看谁来做。如果一个方便面厂家说,它每卖一碗面就向灾区捐一角钱,这个我们是不会反对的,也不会太计较它是不是真的捐了出去,因为我们对它没那么高的道德要求。但由红十字会来做就不一样了,因为它是个专业的慈善机构,我们容不得它有半点道德瑕疵。只要是商业运作就会产生利益,而利益在很多时候是纠缠不清的东西,况且,由红十字会来搞“公益项目商业运作”,赢利项目应占多大的比例?它的边界在哪里?也很难说清楚。
对于以公信力为第一生命的慈善机构来说,有些事情不去做比做好,哪怕它理论上可能是一件好事情。我们知道,如果政府打着为百姓谋福利的旗号直接参与市场经营,大家就会怀疑它是不是有自己的私利,同理,红十字会搞商业运作,大家也会怀疑它是不想从中分钱。这个时候,红十字会是不是真的从中拿了钱反而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参与了这个项目,给民众提供了怀疑的可能,也就是公信力流失的可能。
说到这里王汝鹏秘书长可能会反驳我:如果博爱小站不卖保险,商人投资就没有回报,这个公益项目就没法生存,最后受损失的还是老百姓。我想告诉王秘书长的是,相比损失一个博爱小站,公信力流失对慈善机构、慈善事业才是最致命的打击。中国的百姓不是没有爱心,可是很多人不喜欢把钱捐给慈善机构,红十字会对此应有所反思,为什么缺钱搞公益项目。
孔子说:“防祸于先而不致于后伤情。知而慎行,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焉可等闲视之。”对于红十字会来说,“公益项目商业运作”就是危墙,给自己招惹信任危机的可能性太大,还是离它远一点比较安全。就现阶段而言,红十字会把老百姓捐的钱管好、用好,把账目公开清楚就可以了,别的事情还是少掺和为好。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