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最后一本是《如慧星划过夜空》。
下面这些摘抄,有些是林达个人的表达,有些是美国先贤们的思考。
真的,如慧星划过夜空。
“野心”和“抱负”在英语里是同一个词,或许这样的理解还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这只是对主观意愿的描述。而政治人物持有怎样的主观意愿,是善是恶,只能根据他的自述,很难客观评判。做了最糟糕的事情,也可以辩解说是好心办了坏事。人们能够评判的,只是客观结果。政治人物对权力的过分崇拜,不论出于“抱负”还是“野心”,都是危险的。
知识阶层的道德勇气,一部分应该是表现对强权的批判上,但更为困难更难做到的,是表现在他不迎合、不取悦于民众上。前者是很容易理解也相对更容易做到的。可是,只有非常少的人,能够有智慧有勇气做到,对强权和民众,都保持应有的独立和批判。这和他是否同情弱者,是否保护弱势人群,其实是两回事。
如果说人民需要政府,那只是一个自然形成的利益诉求。个人在人群中非常弱小,可能被强者吃掉。他因此需要一个社会保护层,有法律抵挡强人,有地方可以申诉,有政府力量的保护,如同在身上加一个保护性的外壳。因此,人的联合、政府组织自然形成。可假如政府非但不提供保护,反而迫害平民,老百姓难道是疯了,非要一个这样的“政府”?
“结派会导致人的道德水平下降。个人作为个人行动的时候,都会对自己有一定的道德要求,有人之常情,有恻隐之心,会自觉地压抑人性中自私和恶的一面。可是一群人结成一派行动的时候,就会互相提供行为的正当性,提供派别内部的互相暗示,自我道德要求就会下降,甚至做出在一个人的时候不会做的坏事。”(麦迪逊)
“在权力问题上,不要再信赖人,而是要用宪法的锁链制约他不做坏事。如果信赖我们自己选择的人,认为他会保障我们的权利,这将是一种危险的幻想:那个信赖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专制之母——自由政府是建立在警惕而不是建立在信赖之上;是警惕而不是信赖,规定了限制权力的宪法,以制约那些我们不得不托付权力的人:我们的宪法已经相应地为我们的信赖确定了界限,不能让信赖超越这个界限……”(杰佛逊)
“宗教自由是一种自然权利。这种权利,不论现在还是将来,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宗教自由是自由中的自由,是一切自由的根本,那就是意志的自由、精神的自由、人的内在状态的自由。宗教自由的法律意义是双层的:第一层是,个人的宗教信仰不受政府的干扰和侵犯,每个人都有权信仰和崇拜自己的上帝;第二层是,政府不能使用公权力来扶植或打击某个宗教,任何宗教也不能侵入政府事务。”(杰佛逊)
“让我们用实践来证明,老百姓完全有能力管理好这个社会,大多数人的意志才是人权的唯一捍卫者,这是每个社会的自然法则。也许大多数人的意志有时也会出借,但它犯的错误是诚实、个别、暂时的。”(杰佛逊)
在法国革命发生的时候,亚当斯说:“我无法理解如何建立一个由1300万无神论者组成的国家。”对于亚当斯来说,人必须有最后的一点敬畏之心,人必须对自己的人性弱点有起码的认识和待救之心。一个完全撤去这条界限的国家,是可怕的。
就个人来说,人性都是有弱点的。这种弱点也可能导致政治倾向走向极端。不论是哪一种政治观点的实行,都必须在一定的时间、条件和地点,维持在一个适度的分寸中。可是,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反对派的存在,对立观点的存在,才是可贵的、必需的。对立的双方如同一对孪生儿,他们彼此在避免对方走向极端,而任何一个方向的极端都是危险的。如果没有对立派,依靠自身来取得中庸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们经常可以听到那些刚开始民主化转型地区的人们的抱怨,说民主一套虽然热闹,却有很多丑陋现象,老百姓也没法弄清楚政治家是不是在弄虚作假,还不如早先不是民主的时代,政治家高高在上,倒是显得秩序井然。这种抱怨,源于对民主的思想准备不足。民主制度并不承诺永远正确,只是给民众提供了更多机会和可以由自己做出的选择。
“总统和行政分支具有无可匹敌的强大权力,唯一真正能够对这样强大的行政权力有所约束的是,经过启蒙的、获得充分信息的公民大众,只有获得充分信息的持批评态度的大众意见,能够保护民主政府的价值体系。所以,警觉的、自由的新闻界本身,对实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目的是最为重要的。没有一个自由的、获得了充分信息的新闻界,就不可能有脱离蒙昧的人民。”(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中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Potter
Stewart的判词)
在这里,人们仍然有一种信念,他们相信,他们可能要走一段弯路,可能有一段倒退,可是任何威胁只能阻碍人们追求自由的道路,却不可能堵死它。也许今夜没有星辰,可是,他们相信,在云霭之上,依然有群星在太空闪亮。(本书、也是这个系列的最后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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