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为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人民日报》6月2日)
如果这个好消息来得更早一些,相信很多人的命运会因此改变。
一转眼,笔者大学毕业已整整20年。前些天在武汉工作的班长飞鸽传书,召集全班同学下个月赴北京参加毕业20周年聚会。遥想当年,我们班上至少有一半同学盼望毕业后能留在北京工作,只因留京名额有限,绝大部分同学不得不各奔东西,此后山高路远,不少同学至今缘悭一面。虽有同学后来顽强地漂在北京,但户口问题一直未解决,如今孩子都快上大学了,还得为送孩子回原籍参加高考犯愁。更有不少大学期间情投意合的恋人因原户籍地不在一处而劳燕分飞,空留人生遗憾。
虽说高考给了我们那个时代的年轻人通过自身努力跳出农门、离开故土、实现自身职业理想的机会,可一纸户籍让“知识改变命运”这句划时代的口号黯然褪色——知识的确改变了我们的命运,但改变的空间有限。
随着时代的发展,时至今日在许多城市,“本地户口”不再成为用人单位接受高校毕业生的刚性要求,加之户籍管理制度本身的松动和改良,大学生就业的地理空间逐渐拓宽,不少大学生可以凭着自身技能“仗剑走天下”,在地区之间和城市之间自由流动,而不必受到一纸户籍的限制。然而,尽管工作有着落,但“没有本地户口”仍然是许多高校毕业生挥之不去的心头之痛——在某个城市生活、工作,却始终是“外乡人”,找不到归宿感;更为现实的问题则是,没有本地户口,在很多城市你就没有资格申请政策性住房,你的孩子上了高中得交借读费,连办个护照都得千里迢迢地赶回原籍……总之,你同样在为这个城市纳税,却要比“本地人”忍受更多的居留不便的和更高的生活成本。
毫无疑问,取消落户限制对于每年数以百万计的高校毕业生而言是个天大的利好消息,这意味着他们从此不必以“人户分离”的方式寄居在就业或创业的城市,可以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社会保障,也宣告“漂一代”成为历史名词。只是从目前看,国务院下发的这个通知还不具有强制性,“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似乎还留有一个尾巴,不能尽如人意。高校毕业生能否顺利在就业城市落户,还有待于各地方政府尽快出台刚性的实施细则;再则,此前已就业而未能落户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各城市也理应借此“东风”一并解决他们的落户问题。
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不单是一个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的问题。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之一,是诸多社会福利严重依附于户口,这使得户籍成为公民择业的重要风向标,不少大学生择业首选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未必出于自身理想抱负,往往是因为这些单位有条件解决本地户口,结果导致一些地方人才结构失衡,社会发展缺少活力。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有利于整个社会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人才的合理流动,从长远看,其积极意义不容小觑——所谓“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年轻人受到的束缚越小,其施展抱负和创造力的空间就越大,整个国家也会因此显得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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