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多家媒体转载了《新京报》的一条新闻:一则题为《南宁市最独特的一座立交桥——交通厅专用》的网帖近日在网上传播,经记者核实,南宁市的确有这么一座“交通厅专用”的人行天桥,一头连着广西交通厅的办公大楼,另一头连着交通厅的生活区。据报道,这座人行天桥所处路段车流量很大,市民过马路要么绕道百米开外的斑马线,要么在车流中穿行,一年前还发生过一位老人在此处横穿马路被小车撞死的悲剧。
我猜想交通厅的职工们下班回家时,漫步在“专用”的人行天桥上,心情一定很不错。什么叫幸福?幸福就是别人过马路时需要绕行,或惊险万状地穿过车流,而自己过马路时却可以胜似闲庭信步。有些交通厅职工站在桥上看风景时,也许还会心生感慨:我们的市民真是太没素质了,明明有斑马线非要与汽车抢道,真让人操心啊!
广西交通厅始终否认这座人行天桥属“交通厅专用”,但天桥直接连接的两个大院均有门卫和岗亭,桥上还有保安巡逻,两侧道路亦无台阶与天桥相连,普通市民只能望桥兴叹。可见,这座横跨在南宁闹市街头的人行天桥,在当地交通部门的眼中,与建在自家后花园没什么两样,自家人可以随便走,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交通部门可能也觉得否认“专用”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于是又搬出了一个所谓“历史原因”——该桥建于上世纪80年代,交通厅办公楼建成之后,交通厅大门和交通厅生活区大门正对着,职工上下班过马路极易发生危险,为了职工的安全,于是向上级申请建设这座天桥。这个“历史原因”貌似合理,看起来建这座桥也的确是事出有因,问题是,交通厅的职工过马路有危险,普通市民过马路难道就没有危险吗?只要当初设计这座桥时稍加改动,完全可以实现与市民共享。
更加让人不能接受的是,动用公共资金、占用公共空间修建的一座人行天桥,却成了部门“专用”,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因此,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不如此不足以显示交通部门的特权在握。即便是在那个年代,如果别的单位碰到同样的情况,也想建这么一座供本单位职工“专用”的人行天桥,估计是难于上青天的。
交通部门给自己的员工修建“专用天桥”,这事儿说轻了是一种特权思想在作祟,说重了则是一种“福利腐败”,与从前铁路职工免费坐火车、电力职工免费或低价用电如出一辙。在计划经济年代,各行业间差距不大,一些行业利用自身资源配置优势为本行业职工谋点福利,大体上属于“你有我有全都有”,还可以理解为有一定存在合理性,属于特定历史时期的“历史原因”,进入市场经济年代之后,绝大多数行业已经没有“靠山吃山”的资本了,如果这个时候有垄断行业动用公共资源为自己的员工谋福利,既不合法,也显失公平。
所以,以今天的眼光看,“交通厅专用天桥”堪称公共利益部门化的标志性建筑,与现代政治文明格格不入。拿“历史原因”为它辩解也是站不住脚的——历史上的东西,并不一定都是好的,比如官员出行鸣锣开道,老百姓见到官员要下跪……这些都是有“历史原因”的,历史上我们的确就是这个样子的,但现在不能再是这个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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