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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不是社会治理的万能药

(2010-10-31 17:59:30)
标签:

人口普查

闭门羹

隐私权

个人信息

泄密

公权部门

各司其职

包治百病

杂谈

分类: 时评

    自明日起至11月10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将正式展开。
    人口普查素来被视为和平时期检验一国“最大社会动员能力”的关键评价指标,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从理论上说,配合人口普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这件事做起来也不难,无非是向政府如实报告自家的人口数目,又不是被强行索捐抓丁。但我以为,普查机构想在未来10日内数清楚全国究竟有多少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昨日《春城晚报》报道说,作为此次人口普查的工作内容之一,前天晚上昆明市对辖区内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进行清查登记,一些乞讨者看见普查员拔腿就跑。我猜他们是将普查员当城管了,一见有公职人员上前问话,就习惯性躲避。
    其实,非止流动人口是人口普查的难点,即便是常住居民,也有可能对人口普查持抵触情绪。近日多家媒体报道,在前期的人口摸底调查中,不少城市的普查员屡吃闭门羹,北京甚至有普查员因为受不了户主的冷脸或担心完不成任务而辞职。中新网针对此次人口普查所做的一次民意调查显示,选择“会配合普查员进行入户登记”的不足五成,其他人则选择“不会”或“视情况而定”。
    为什么相当一部分公民不愿主动配合政府进行人口普查呢?我觉得主要存在两个顾虑。其一是,担心个人信息泄露。现如今民众对自身隐私权的保护意识空前提升,而现实中我们向各类公共服务机构提供的个人信息经常被“盗卖”,譬如房产情况、银行账户、手机号码等,经常不明不白地就被一些不相干的人获悉,有的信息甚至还在网上被公开叫卖,而很少见此类违法现象受到严厉查处。人口普查需要入户登记住房、职业等个人信息,部分公民基于过往经验将普查员拒之门外,可谓事出有因。
    其二是,担心“算老账”。有些公民可能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譬如超生、从事灰色职业、拥有来历不明的房产等,这些行为在人口普查中可能会暴露,从而受到有关部门的追究。今年8月,北京市人口普查前期摸底调查中收获一件意料之外的“战利品”——15年前,一名山东籍考生假冒一山西同龄者成功考取大学,此后获得北京户籍并成为国家干部,结果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原形毕露”。
    这两种顾虑归结到一点,就是部分公民担心自己的个人信息有可能因为人口普查而被公诸于众,无论这些信息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国家统计局显然已经预计到了此次人口普查的不易,特意在今年6月颁布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强调:“保密是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所有普查数据仅作为政策制定参考依据,不作为政府行政处罚的依据。”甚至前所未有地规定:“人口普查员在入户调查时需与被调查者签订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一旦出现信息泄露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普查人员一旦发生泄密行为,将责令其停止执行人口普查任务,予以通报,依法给予处分。”
    但恕我直言,这样的规定仍然难以打消人们的戒备之心。人口普查员多为临时雇用,因泄密而取消其普查资格,或通报批评,这样的处罚很难有约束力,所谓“依法处分”也模糊不清。再者,若人口普查员或普查机构向公安、税务等公权部门提供相关个人信息,算不算泄密?这方面美国法律规定得更为严厉和细致——如果美国总统或联邦调查局、移民局、国税局等机构来打听某人问卷内容,而人口普查局人员没有拒绝他们,那么当事人就要被追究法律责任,最高可被处以5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
    从北京人口普查查出高考造假事件这个案例看,“普查数据不作为政府行政处罚的依据”恐怕很难,这件事既然媒体都曝光了,警方自然会全力追查。不是说恶人不该有恶报,但一个人的违法行为以这种方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算不上什么“意外之喜”,也不是人口普查的本意。正所谓“各司其职”,还是应该让普查的负责普查,让打假的负责打假。
    人口普查不是社会治理的万能药,不能指望它包治百病,故而不应承担太多的功能。如果人口普查既管“清点人头”,同时还兼管打击违法犯罪、计划生育、偷税漏税等,就有可能搞得一些人惶恐不安,即便打开门,也未必肯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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