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上演的国产《阿凡达》中,不变的画面永远是一往无前的政府铲车,不断变化的则是被权力指斥为“钉子户”的反拆迁者。只是,我们的《阿凡达》永远是悲剧,反拆迁行动永远是螳臂当车。
这一回,悲剧的主人公变成了学生。据《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5月2日晚8时许,郑州四中的校门被强行拆除,当时有约700名高三学生在上晚自习,冲突中该校一名副校长遭殴打。5月3日部分学生举着“还我四中,还我高考,反对暴力拆迁”的标语到市委请愿,现场有人叫嚣:“再不走就把你们的学籍给销了。”
这起暴力拆迁事件发生在公安部、教育部连续发文要求加强校园安保工作的语境下,因而尤为令人震惊。有郑州四中学生在网上发帖称:“围墙没有了,校门没有了,谁来保护我们的安全?难道让郑民生们又制造几起血案才罢休?”
与几乎所有的暴力拆迁如出一辙,郑州四中校门被强拆的官方理由仍然是所谓“公共利益”——当地政府拆迁办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无条件服从国家公益事业。”这里的“国家公益事业”具体而言是指郑州市京广路拓宽改造。问题是,再过一个多月就要高考了,很难想象,在一个没有校门的校园里,数百名高三学生如何能够做到安心复习备考?
新闻中说,考虑到高考和中考,学校本已和政府达成共识,在6月底再实施拆迁。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共识”可以柔化暴力拆迁者坚硬的心,哪怕再合理的诉求也难以延缓政府铲车前进的脚步。
如果将“再不走就把你们的学籍给销了”视为狂妄自大和十足荒谬的恐吓之语,那么下面这句话则赤裸裸地暴露出某些权力拥有者的强拆逻辑思维——郑州市二七区拆迁办主任徐力夫说:“市教委都已经被拆迁了,四中为什么不拆迁?”这里的潜台词是,作为学校上级主管机构的市教委都得乖乖给“公共利益”让路,你一个小小的学校安敢抗旨不尊?
如果将拆迁视为城市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的、必然要有人为之利益受损的现象,那么它应该遵循“利益损失最小化”原则,尽可能减少拆迁过程中被拆迁者因之受到的利益损失。教委的权力大于学校并不意味着它在拆迁中的利益损失就大于学校——作为一个人数较少的行政机构,教委被拆迁顶多是换个地方办公,而学校大门被拆掉,影响的则是数千名学生及其背后数千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二者利益受损的轻重一目了然。而在我们的拆迁者眼中,只见权力大小而不见权利大小,这差不多可以解释所有暴力拆迁行为的发生根源——它无非是一场权力等级游戏,是强权者对弱权者的利益掠夺。
这起发在郑州的学校大门被强拆事件不仅影响了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还对他们的心灵造成了强烈冲击。一名郑州四中学生在网上发帖说:“当写着‘郑州四中’的招牌被撕裂,我在京广路口失声痛哭。校长拍着我的肩说:‘没事,天没塌下来,塌下来有我呢!’我想,天已经塌了。连校园这片净土都要被暴力拆掉,那么谁能保证有一天,天不会被他们拆掉!”
学校就是学生的“天”,正如一间遮风挡雨的房子就是百姓的“天”,这是比一切权力和所谓“公共利益”更重要的东西,哪怕它只属于一个人。没有了这个“天”,所有的“公共利益”都是无本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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