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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倍退还礼金不如“裸婚”

(2010-01-20 22:48:40)
标签:

重庆

结婚

离婚

协议

假一赔二

请客送礼

社会风气

裸婚

未婚女青年

丈母娘

分类: 时评

    重庆奧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员工大会上宣布的一条新规,让众多员工议论纷纷:若你结婚要请同事,请先签协议,保证婚姻是慎重的选择,一旦离婚,双倍退还礼金。(《重庆晚报》1月20日)
    从来只见结婚收红包的,没见离婚退红包的,重庆这家公司搞出的这个“离婚双倍退还礼金”规定着实有几分雷人,引起部分员工不快也在情理之中——这刚结婚就要签“一旦离婚如何如何”的协议,的确有些晦气,感情上就不大容易接受;此外,“双倍退还礼金”听上去有点儿类似于“假一赔二”,离婚虽然不是什么让人高兴的事情,但也不能等同于此前的结婚就是假冒伪劣,故意欺骗送红包的“消费者”。
    该公司负责人的解释是,单位里80后年轻员工占到65%左右,均处于适婚年龄,三天两头就有喜事,而80后闪婚闪离的很多,这让经常担任证婚人的公司领导感情很受伤,尤其是结婚送礼金已成员工的较大负担,为提醒年轻人慎重对待婚姻及减轻其他员工负担起见,不得已出此下策。
    无论这个规定是多么用心良苦,“离婚双倍退还礼金”还是过于无厘头了,基本不具备操作可行性和法律约束力。首先,公司无权要求结婚员工提供详细的收礼清单,即便日后该员工离婚,也没法监督执行礼金退还;其次,送红包发生在结婚者与送礼者之间,这种法律上的赠予行为与公司无干,不是员工与公司签订的一纸协议就可以取缔的;再则,该协议与《婚姻法》若干精神相抵触,若员工拒不执行,公司告到法院不可能获得支持,只能徒留笑柄,亦不能以此为由炒员工的鱿鱼。说白了就是一纸空文。
    在这纸荒唐协议的背后,是无论大事小情请客送礼成风,“红色罚款单”泛滥成灾,这才是我们需要正视的。这事儿发生在重庆不算稀奇,去年4月,也是《重庆晚报》的报道,说重庆某地将国人礼尚往来的传统文化发挥到了极致,孩子考上大学要喝“登科酒”,没考上要喝“安慰酒”,在外地买房子也要在本地摆“乔迁酒”,没钱买房子的租房子也要摆酒。当地流传一个笑话:某光棍汉买不起房子也结不起婚,长年“只出不进”,可巧他养的母猪下了14个崽,属于绝对的“高产”,于是借此摆酒实现“资金回笼”。
    无休无止的请客送礼的确令人烦恼,明知是个陋习,然而人人置身其中不得不随波逐流,礼金也因相互攀比而水涨船高,连许多白领都不堪重负。但这毕竟是个社会风气问题,法律都无从规范,更不是公司一纸内部规定可以解决的,还有待于人们观念和行为的转变。
    其实这个问题并非全然无解,拿结婚这件事来说,近年来在年轻人中出现了一个“裸婚族”,所谓“裸婚”,包含有不买房、不买车、不办婚礼、不度蜜月等诸多元素。“裸婚”引起了一些争议,据说女同志们对此不大感冒,但我认为是个好现象,其积极意义在于既让婚姻回归真爱,又是一种“经济人理性”——以办婚礼为例,正所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今天你收了人家的礼,明天就得随着CPI上涨加倍奉还,完全是赔本的买卖。当然,“裸婚”能走多远,还取决于未婚女青年及未来丈母娘的支持力度,但愿女同志们明白一个道理——推动“裸婚”比推动房价上涨有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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