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晚7时许,上海虹口区西江湾路、花园路路口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市容协管员与一名摆摊卖皮夹子的小贩在乱设摊问题上起了冲突,最后这名协管员被小刀刺中身亡。(东方网1月18日)
新闻报道简短、客观、冷静,然而因为事涉城管和小贩,再次引起网友如潮水般的评论。在城管与小贩不断上演街头暴力的今天,没有人会把这起凶杀案看做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理性如法学专家者,对行凶的小贩表达了淋漓的愤慨——在法治社会,谁也无权随便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而更多的人站在弱者的立场,对被害者的身份表达了一种幸灾乐祸——城管死了活该!
人性在此处是矛盾而分裂的:同情了小贩,就等于悖逆了基本的生命尊严;谴责了小贩,就等于关上了弱势群体的自救之门。
不幸身亡的市容协管员今年41岁。冬日的夜晚,绝大多数40多岁的男人都在家中陪伴妻儿老小,而这位协管员仍在寒风凛冽的街头执勤。剥除“城管”的外衣,我们会很清楚地看到,他也只是一个城市底层的小人物,市容协管员于他而言,只是一份薪酬微薄的差事,但就是这样一份差事,到头来要了他的命。
摆摊卖皮夹子的小贩也是个40多岁的中年男子,持刀杀人之后,“站在一边吓得直发抖”,直到被闻讯前来的警察擒获。不必猜测他的杀人动机,仅凭常识就可推断,他的奋力抗争只是为了保住那个小小的摊位,那是他赖以谋生的全部。
是什么让这两个生活在城市底层、素昧平生的中年男子势同水火,甚至以命相搏?市容协管员与买皮夹子小贩之间的矛盾,说穿了就是城市秩序与弱势群体生存权的交锋。按理说,这两者是不应狭路相逢的:秩序既然服务于城市,自然不可能具有剥夺市民生存权的功能;反之,小商小贩为生存而自救的个体行为,只要不违法犯罪,当不会触及到多元开放的城市秩序。问题是,城市秩序在当下中国的许多地方已经异化为“城市形象”,而衣衫褴褛的流动摊贩显然与“形象”二字格格不入。
现行的城管制度,在制造了一起起血案之后,已经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它正在滑向“恶政”的边缘。无论是武汉城管温情的“眼神执法”,还是青岛城管武装到牙齿的“重装上阵”,都不是解开这个迷局的钥匙。一个市容协管员之死,一名刀不离身的小贩,构成了一个痛苦的隐喻,它需要彻底的解脱——让小贩的谋生权回到所谓“城市形象”之前,才是化解城管戾气的不二法门。请不要责怪和媒体在此类事件上表现出的“小题大做”,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制造暴力冲突的城市管理体制一日不转向,“小贩刺死城管”或“天门城管打死围观者”之类的惨剧,就是一种宿命般的必然。
3年前,同样的悲剧已经在北京上演:因卖烤肠的三轮车被没收,小贩崔英杰持刀刺死北京海淀城管大队海淀分队副分队长李志强。“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纯朴,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崔英杰辩护律师夏霖的当庭陈述曾令无数人为之动容,而他的追问至今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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