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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狼入室”胜于自揭家丑

(2009-09-02 21:56:18)
标签:

审计报告

内鬼

李金华

自律

他律

杂谈

分类: 时评

    国家审计署1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审计结果,公布了54个中央部门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这份审计报告相比往年有两大突破,一是首次公开披露了部分中共中央直属机构预算执行情况,二是被披露的部门中,首次有了审计署自己的名字。《中国青年报》昨日报道说,自从审计署几年前刮起“审计风暴”以来,“谁来审计审计署”的质疑声就没有间断过,公众现在看到了回应。
    审计署是如何“被审计”的?这份报告称,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按照审计署党组的决定,对审计署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共查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等5类问题。
    审计署敢于自揭家丑,勇气诚为可嘉,对于那些被审计出来有问题的部门也多少是个触动,这就好比包龙图的大义灭亲——“铡”了自家人,犯了事的皇亲国戚自然人人自危。就此而言,审计署使出“自己审计自己”这一招的确是个不小的进步。但要说“谁来审计审计署”这个问题从此就解决了,笔者以为不尽然。让审计署自己审计自己,未必是公众想听到的答案。
    “谁来审计审计署”这个问题之所以被提出来,是因为近年来不少“审计丑闻”进入公众视野。2006年4月,在河北省盐山县县城网电力改造审计中,沧州市审计局委派的审计组连续接受电力部门招待,审计组一名成员因饮酒过量猝死;2008年9月,有媒体报道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以半价拿地建百余套豪华别墅,职工购买价格仅为市场价的1/4。这样的事情一再发生,让人们认识到,审计署虽肩负为公共财政“守夜”之神圣职责,但其作为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并不比其他部门天然具有道德优势,并不因为它的职能是“盯贼”而自身不会产生“内鬼”。
    所谓“谁来审计审计署”其实就是一个如何捉审计“内鬼”的问题。从“审计丑闻”多为媒体发现并率先曝光这一事实看,全然靠审计部门自己捉“内鬼”未必行得通,以此推断,审计署“自己审计自己”的可靠性就大大降低。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审计署前任审计长李金华先生在3年前已经给出了一个很好的答案——“引狼入室”。2006年9月,李金华先生接受央视记者采访在谈到河北审计员猝死事件时说:“既然你能审计监督别人,别人为什么不能监督你?我叫‘引狼入室’,就是说你只有请外面的人来对你进行监督,才能够真正起到监督作用,你自己监督自己是起不到这个作用的。”
    李金华先生的“引狼入室”论,其实就是强调外部监督的作用。早在2006年9月,审计署就曾对外宣称,将从2007年起,邀请财政部和监察部组成专业监察机构,每年定期对全国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以此结束“无人审计审计署”的局面。遗憾的是,现今我们看到的这份审计报告中,虽然“首次”有了审计署自己的名字,但相关审计结果并不是“狼眼”看到的。
    审计工作说白了就是为纳税人看管钱袋子,其重要性无论怎么表述都不过分,因而审计部门自身保持“清正廉明”是必须的,唯此方可理直气壮地严格监督他人。审计署“自己审计自己”是一种难能可贵的道德自律和内部约束,但若缺少了他律,依然难以让公众放心。笔者希望李金华先生所言“引狼入室”能够尽快成为现实,而且在“入室”的“狼”中,既要有财政部、监察部这些同为政府机构的体制内互相监督者,来自人大、媒体、公众的外部监督也不能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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