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昨日报道,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告日本右翼侵害名誉权案在日本终审获得胜诉,获得赔偿款总计455.73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1.5万元。
新闻很简短,关于此案缘起还需要罗嗦几句:夏淑琴生于1930年,1937年12月13日,夏淑琴全家9口人中7口人惨遭侵华日军杀害,年仅7岁的她也身中三刀,侥幸存活,是目前为数不多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和见证人。1998年,日本若干右翼分子著书污蔑她是“假证人”、“故意编造事实,欺世盗名”。为捍卫名誉及向世人揭露大屠杀真相,自2000年起,夏淑琴多次赴日本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道歉和赔偿。
相比长达9年的艰难诉讼历程以及日本侵华战争带给夏淑琴的巨大创痛,30余万元的赔偿显得微不足道,但这场姗姗来迟的胜诉意义非同小可。近些年因南京大屠杀而产生的民间诉讼不少,但在日本立案、审理并胜诉的仅此一例,夏淑琴也因此成为目前唯一活着看到终审胜利并获得赔偿金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案中方律师代表谈臻认为这次胜诉有可能成为类似案件的一个范例,而在笔者来,这个判决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有可能为中日民间实现真正和解提供一个良好的开端。
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标志着二战结束后两国在国家层面上的和解,但在中国民间,战争所带来的创伤和仇恨不可能轻易抹去。日本侵华战争造成了数以百万计的中国士兵和无辜平民伤亡,数千万人流离失所,如此惨痛的经历使相当一部分国人对日本怀有敌意,尽管那场战争已过去70余年,但时至今日,每逢中日之间因历史遗留问题有风吹草动,民间的仇日情绪就被撩拨起来,从网上谩骂到现实中的抵制日货,均可窥见这种“切肤之痛”,以至于但凡某人稍有“亲日”举动,便被指斥为“汉奸”——今年3月,有游客于武汉大学樱花园内穿和服拍照,即被网民群起而攻之。
国人性格素来宽厚,中日建交之时中国政府秉着和平友好的愿望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民众对此也给予了最大限度的谅解,可为什么今天还有那么多中国人“仇日”?“旧恨”是一方面,“新愁”是另一方面——以日本右翼分子为代表,至今还有不少日本人不能够对侵华战争的非正义、非人道本质作出深刻反省,不承认或者不愿意承认南京大屠杀等战争罪行,并多次刻意制造事端,企图掩盖侵略事实。
化解仇恨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挑起仇恨的一方必须首先承认错误。夏淑琴的胜诉意味着日本法院认可被告侵害其名誉权的事实成立,同时也意味着他们承认夏淑琴所遭受的战争创痛是历史事实。从不承认到承认,这样的转变意义重大。我们还看到,夏淑琴有一个由11人组成的日本律师团,他们多次自费到南京调查取证;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有不少日本民众自发赶来声援夏淑琴,簇拥在她身边为她开道,防止她受到右翼分子攻击。这些日本人的行为殊为可贵——勇于承认自己的国家过去犯下的错误,并力所能及地帮助受到伤害的一方,这才是货真价实的忏悔,这才是真正体现出希望和解的善意。
从新闻跟帖看,这一回网友的表现堪称宽容大度,基本看不到“小日本”、“鬼子”之类的攻击性话语,有一位网友留言说:“日本侵华战争是一种国家行为,被战争所裹胁的人很容易变成魔鬼。不应该把账都算到日本人民头上,特别是今天的日本人头上。一个国家总有好人和坏人。”这样的评判显得冷静而理智,也说明中国人并不是一定要“记仇”,“冤家宜解不宜结”始终是我们这个民族一以贯之的文化心理。
夏淑琴的胜诉给日本右翼分子敲响了一记警钟:逆历史潮流而动、鼓吹军国主义必将遭到失败,在日本国内也是不得民心的;同时也提醒一些仇日情结依然较为浓重的中国人:与邻国友好相处、共创和谐世界是当今之主流,即便出于利害关系考量,我们与日本这样一个强大的国家毗邻而居,是希望它成为我们的敌人,还是希望它成为我们的朋友?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