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执法”是一种有限进步
(2009-06-17 21: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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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评 |
近日在武汉街头出现了有趣的一幕:一家油焖大虾店外,50余名城管执法队员整装肃立一旁,几桌食客原本旁若无人地大吃大喝,最终抵挡不住城管们长达27分钟的沉默注视,其中的两桌食客草草结账后“落荒而逃”,另两桌食客坚持了片刻后,最终悻悻然与老板一起将占道的桌椅搬进了店内。
媒体将城管们的沉默注视称为“眼神执法”,甚是生动,读来令人捧腹。这让我想起一则旧闻:去年4月份有媒体报道说,为迎接奥运会,展现北京的城市文明形象,北京市城管部门计划拍摄一部系列电视短剧《城管的故事》,讲述城管工作中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并向全国征集城管故事。很遗憾早已过了截稿日期,要不然武汉城管的这个“眼神执法”故事定能入选。
但这种相对温情的“眼神执法”是否可以收到长效,还是令人生疑。首先,眼神的“杀伤力”取决于被注视者的心理承受能力,若是碰上了脸皮较厚者,只怕不怎么管用。拿武汉城管的这次执法行动来说,假如老板和食客们心理承受能力超强,任你眼神似刀剑,我自巍然不动,这次“眼神执法”只怕不大好收场;再者,用50多名城管队员长时间“围睹”几桌食客,这样的执法成本未免太高。
近来各地城管部门为打造亲民形象拿出了不少举措,比如重庆“力哥”城管免费帮小商贩抬东西,昆明组建女子城管中队展开“柔性执法”,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避免暴力冲突、化解对立情绪、增进城管执法亲和力的效果,但这些举措和武汉城管的“眼神执法”一样,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技术层面上的进步,离我们一直所倡导的文明执法还有一段距离。
我理解所谓“文明执法”更多地体现在执法理念上。城管和小商贩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城市管理者要维护一座城市的公共秩序、公共卫生,要为全体市民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这是职责所系;个体小商贩要生存,要靠摆摊设点养家糊口,这是天经地义。但二者真的不可调和吗?我觉得并非如此。这里存在一个排序问题: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要优于市容管理权力,在公民的基本生存都难以保障的前提下,去奢谈城市的整洁、美好是不现实的。
所以,在公民基本生存和市容管理之间产生矛盾时,后者应让位于前者,并尽可能为前者提供必要的生存条件,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管理、规范和美化。如果树立了这样的执法理念,那么一切执法手段都是水到渠成,“柔性执法”也好,“眼神执法”也好,才有了合情、合理、合法的立足点。否则,城管的眼神再温柔,投射到小商贩心中也是一片冰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