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滋生学术造假的名利场
(2009-03-16 00: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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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评 |
昨天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媒体上打假的消息特别多。央视新闻频道的一则消息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浙江大学对在国际期刊上发表造假论文的有关人员做出处分决定,论文造假直接责任人贺海波副教授由“解聘”追加为“开除”,“受到牵连”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最终也未能逃脱干系,被浙大解聘了。
至此,近来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的浙大学术造假事件似乎有了一个公众较为满意的处理结果。
学术造假可视为另一种“假冒伪劣”,造假的论文虽然不至于像三鹿奶粉一样可以吃死人,但其为害之烈同样不可忽视,因为学术造假行为会极大地戕害科学教育领域的求真务实精神,进而削弱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动力。
跟所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一样,学术造假行为的存在,在个人学术道德方面的原因之外,往往基于一个适合其生根发芽乃至疯长的“制度土壤”。譬如为民众所深恶痛绝的“办证牛皮癣”之所以屡禁不绝,部分原因在于我们的就业环境对于高学历的片面追逐。
从20世纪90年代起,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SCI论文数量等量化指标,成为中国考核评价学术成果的主要标准。此后中国学术界不得不面对一个尴尬的事实:不少高校和科研机构将发表SCI论文的数量变成衡量科研成果的唯一标准,随之而来的个人名望提升与高额的物质奖励使科学探索变成了机械化应试。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给论文“写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从前需要在实验室和图书馆里穷经皓首数年才能完成的科研论文,现今借助“百度写作”只需一夜即可泡制出来。加之现行的学术价值评估体系很难对平庸甚至造假的学术论文作出及时、公正的评价,使得学术造假行为的风险基本接近于零。借用一位网友对三鹿奶粉事件的精彩评述就是:如果自己写一篇论文不会上天堂,抄一篇论文不会下地狱,那么当我们身为论文作者,为什么不抄袭呢?
在某些时候,学术造假不仅不会“下地狱”,还会“上天堂”。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马大龙先生透露,三鹿集团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曾获得200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马大龙先生说,由于我国科技奖励体系依附于行政体制,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难免受到行政干预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诸多学术造假行为有一个共同点:在造假行为被披露之初,事发地教育部门和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百般辩解,待证据确凿、抵赖不下去了,就说是“个人行为”,与己无关。
英国哲学家罗素说:“科学就是不计名利地追求客观真理”,而我们现在的学术评估体系,恰恰是为科学工作者打造了一个名利场。马大龙先生说,目前我国的科研人员一方面不得不频繁地从事“成果包装”、“人情公关”,另一方面又在拼命追赶科研进度,长期处在这种状态下的科研人员身心疲惫,连专心从事科研活动都难以做到,更别说创造出一流的成果。
要从根本上解决学术造假的问题,应该在学术评估体系上对学术和利益之间的直接关系进行剥离,同时加强学术上的责任追究,加大学术造假的风险。此外,建立独立自由的学术评价系统,减少行政力量的干预,也是至关重要的。这可能会让一些科学工作者感到很“寂寞”,但科学从来都是一项寂寞的事业,鲜花和掌声应该献给那些甘于寂寞、真正取得科学成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