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眼中,法官绝对属于我们这个社会的精英阶层,其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和个人名望都居于金字塔的上层。在北京市进行的一项“大学生眼中的热门职业”问卷调查中,法官的排名仅次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国企高管和大学教授,按理说这样的职业应该趋之若鹜,可在我省却不是这样,特别是在一些边疆地区的基层法院,甚至闹起了“法官荒”。
笔者没有在司法系统工作过,对于法官这种职业一直怀有神秘感,好在两年前看了一部电影《马背上的法庭》,借助这部写实主义风格的影片,多少对我省基层法官的工作有了些了解。这部影片最打动我的不是法官牵着马儿驮着国徽跋山涉水走村寨那份艰辛,而是其中的一个细节:为了调解两兄弟分家产争一个菜坛子,法官老冯苦口婆心劝说无效,只得亲手将菜坛子摔碎,自掏腰包买了两个新坛子。
这颠覆了人们对于法官断案的通常认知,法官成了村寨里的和事佬,管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儿,完全没有包龙图打坐开封府的那种高高在上。可现实是,在云南的一些贫困山区,一只鸡就有可能闹出人命来,就没有法官不该管的纠纷。看来,在我省偏远山区当一个基层法官,工作既琐碎又没有多大成就感,如果再加上待遇不好,的确算不上一件美差。
据有关专家分析,造成目前基层法院“法官荒”的原因大致是政治待遇差、工资收入低以及司法考试难通过这三个方面。政治待遇差和工资收入低对于一名法官而言是很现实的问题,这与体制有关,暂且放下不谈,先来说说司法考试的问题。偏远山区教育基础薄弱是造成造成基层法院工作人员难以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合格法官的重要原因,于是有边远地区建议降低初任法官任职条件,但这绝非破解“法官荒”的良方。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掌控生杀予夺大权的法官,必须具备丰富的法学知识及相关技能。我省部分基层法院中有些现任法官只有小学文化程度,这已是天下奇谈,新晋法官切不可再降低录用标准。
在我省基层法院,尤其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做法官,除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素养外,还需要一些其他方面的素质,比如语言能力和宗教知识。电影《马背上的法庭》故事发生在宁蒗彝族自治县,片中人物大多说云南方言,实际上是云南的汉语方言。宁蒗县有11个少数民族,占全县人口近80%,在宁蒗做法官若不能通晓几种少数民族语言,工作起来就比较困难了。此外,我省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为例,那里基督教、天主教、藏传佛教、道教均各自拥有众多信徒,若对当地民众的宗教信教及相关民俗没有深入的了解,处置各种纠纷时必然会遇到诸多难解的头绪。我省特殊的省情决定了培养基层法官只能以加强自身造血功能为主,而不宜大量引进“外来和尚”。省高院联合民族大学定向委托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官,无疑是对症下药的好办法。
回过头来说政治待遇差和工资收入低,笔者以为这才是造成“法官荒”的最根本原因。从事法律职业很神圣,但法官作为一个自然人,生存才是第一位的,如果长期在艰苦的工作环境下努力工作又得不到相应的报酬以及职业前途的上升空间,必然造成基层法官优秀人才的流失,也吸引不来高素质的法官。基层法官低待遇所带来的问题,远不止于人员短缺意义上的“法官荒”,还存在另一意义上的更为严重的“隐性法官荒”,就是有法官等于没有法官——如果一个法官自身处于生存的窘境,外加职业道德低下,他便极有可能“吃了原告吃被告”,这样的法官如何指望他秉公断案?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官是最需要高薪养廉的职业。目前我国法官的收入还依赖于地方财政,这对贫困地区的基层法官而言有些不公平。
解决基层法官政治待遇差和工资收入低这两个问题,只能从制度上寻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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