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李彦没有“自摆乌龙”
(2008-12-28 0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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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评 |
昆明“7·21”公交爆炸案与文化巷萨尔瓦多酒吧爆炸案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告破了——两起爆炸案系同一人所为,犯罪嫌疑人李彦在后一起爆炸事件中误将自己炸死,在暴露案情的同时,提前宣判并执行了自己的死刑。
天下就有这么巧的事儿,种种迹象表明,李彦是一个制造爆炸案的“专家”,最后却被自己制造制造的炸弹炸死,正所谓“淹死的都是会水的”。难道真的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吗?
“7·21”公交爆炸案发生后,一度闹得人心惶惶,此番真凶浮出水面,并以如此离奇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自然是大快人心,从此市民可以安心乘坐公交车出行了。然而,仔细回想发生在圣诞节前一天的萨尔瓦多酒吧爆炸案,仍不免让人惊出一身冷汗。
准确地说,李彦被自己炸死是上演了一出“自摆乌龙”。李彦背着炸弹去萨尔瓦多酒吧显然不是想炸死自己,发生后来的事情是缘于某种我们目前还不能明确知道原因的“操作失误”。如果真如坊间所传言的那样,李彦是将定时炸弹的爆炸时间设定错了,那么今年的平安夜,昆明是侥幸逃过了一个“生死劫”。
有一个细节颇堪玩味,7月21日是李彦一名女友的生日,两起爆炸案都发生在有特殊意义的日子,说明李彦犯罪动机明确、计划周密且早有预谋。尽管我们现在还不知道李彦的具体犯罪动机和实施爆炸的对象,但从公安机关及记者的调查情况看,此人犯案并非偶然,他是一个潜在的危险人物——自幼父母离异,年少辍学,后因为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入狱数年,出狱后一直混迹于“黑道”。这注定了他解决问题的方式——动用暴力的丛林法则,而非依靠法律、法规和大多数人所认可的公序良俗。
有传言说李彦在宣威当地靠收保护费为生,这隐约表明李彦以及李彦“道上的朋友”是一群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的边缘人,这个群体用一种灰色的生存法则长期对当地社会生活形成实际的影响力,从而给社会治安留下严重隐患。从一定意义上说,李彦“自炸”只是偶然,而“再次炸死别人”虽然没有发生,却隐然有着某种必然性。李彦虽已自取灭亡,但促成李彦犯罪的土壤依然存在。
所以,不能仅从李彦个人的成长经历和性格特征就断言两起爆炸案的发生纯属意外,并淡化其深刻教训。在任何社会,如果法治的大道不昌,必然给“快意恩仇的江湖”留下滋长的空间。
李彦的“自摆乌龙”让昆明市民心中放下了一块沉甸甸的石头,但这个戏剧性的结局带给我们的反思并不轻松。希望此后的平安夜,不要再发生这样惊险刺激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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