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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死之言”,闻者足戒

(2008-07-10 22:51:05)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上海袭警案中,犯罪嫌疑人杨佳以极其残忍的手段致6名警察殒命,按理说此等穷凶极恶之辈应受万民唾弃,可笔者近几日浏览各网络论坛网民的反应,发现同情杨佳者绝对不在少数,甚至有人称其为“杨大侠”。在民间语境里,“大侠”是“除暴安良”的代名词,以此来称呼一个致多名无辜公民死亡的杀人犯自然是非理性的,但我们恐怕不能单纯地指责这些网民不理智、少人性,这其中更多的是一种情绪的集体无意识宣泄——相当一部分网民是在借此发泄对警察及警察机关的不满。
  笔者的一个警察朋友说:“警察牺牲在工作岗位上还要挨骂,我们真比窦娥还冤啊!”
  为警察喊冤的还有近日因6·28事件被免职的贵州省瓮安县公安局原局长申贵荣。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曾言,瓮安当地公安机关威信扫地、警民关系高度紧张,是发生6·28事件重要原因之一,但申贵荣对此有另外的看法:“作为公安,这两年我们的非警务活动比较多,这不是我们的问题。比如,遇到群体事件就出动警察,这种‘得罪’老百姓的事,都得我们去做……这几年,针对群体事件,我们出动百人以上的大行动就有5次,这其中包括矿权纠纷、移民搬迁、房屋拆迁等等。我们几乎把人都‘得罪’完了。”
  被免职的申贵荣同时还是膀胱癌中晚期患者,不要说对政治前途已不抱任何希望,其生命也是岌岌可危。从“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人性角度看,他的话固然有为自己以及自己所属的警察队伍推脱责任之嫌,但其所诉之“冤情”应是真实的,至少暴露了“警民关系高度紧张”的一个症结——非警务活动过多引起警民冲突频发,而其始作俑者是一些迷信“警察暴力”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
  警察作为合法行使国家暴力的群体,其主要职责是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可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动辄出动警力从事非警务活动,诸如城中村折迁、督促计划生育、设卡收税等。一些职能部门喜欢联合警察执法,实际上是利用警察的权威吓唬、强迫群众。不少地方政府把公安机关当做某一政策或措施推行的有力保障,认为只要警察出马,就没有摆不平的事儿。从各地频发的警民冲突看,不少“非警务活动”是为那些极有可能违法的行政行为保驾护航。
  更有甚者,甚至将警察当做自家的“捕快”。比如在轰动一时的西丰事件中,一位“县太爷”认为自己被“诽谤”,竟然动用当地的警察进京捉拿记者。“县太爷”也是公民,如果自己的合法权利被侵害了,大可以公民的身份申诉至法院,由法律公平裁决,何至于动用警察抓人?这类案件告诉我们,一些“县太爷”的威信不是靠为百姓谋福利树立起来的,而是靠动用“警察暴力”打出来的。久而久之,必然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警民关系紧张,警察所应有的“公平正义”的形象大打折扣,一些针对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的群体性事件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申贵荣的“将死之言”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绝非瓮安所独有,它促使我们不得不正视一个问题: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为何总是对当地政府毫无原则地俯首听命?而解决这个问题,让警察的权力回归本位,还得从制度上寻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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