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诡辩”?就是利用看似合理的逻辑,进行着完全不合逻辑的瞎扯。早在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中、以能言善辩著称的公孙龙先生,就曾经给我们做出了“榜样”。这位老兄提出一个“白马非马”的论断。也就是说:马,并不都是白颜色的马,所以,马不等于白马,而白马也就不等于马。而按照他的逻辑术,继续推理:人不光指男人,那么,男人就不是人;既然男人不是人,女人也就不是人……
一般人,很容易被他的这套说辞给绕进去。“马”包括了“白马”、“黑马”或者“五颜六色的马”,而黑、白不过是个别马的特性;怎么能用个别的特性、去规范一般呢?“白马非马”无疑是偷梁换柱。
最近,我发现有人将这种“白马非马”式的诡辩,提升了一个层次:
3月28日,广州的媒体披露了两个月以来,对肯德基、麦当劳等快餐店的用工调查,调查显示,这些快餐店在大量使用非全日制职工时,在工资待遇、超时使用员工、不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单方回收合同等方面,还涉嫌违反中国相关的法律规定。
面对公众的质疑,麦当劳方面发表声明:“作为一个负责任的雇主,我们的连锁店一直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的薪酬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肯德基和必胜客所属的“百胜餐饮集团”,一开始的时候,宣称他们用的是“全日制”工,符合当地法规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但精通法律的人士指出:如果这家公司,与在校的大学生签订“全日制合同”,难道合法吗?而且公司还不按“全日制用工”承担“三险一金”等法律责任,更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于是,我们看到这家公司又马上发表声明,改了口说:他们所有员工的薪资待遇,均符合国家标准;是媒体将该公司在广东省沿用的、法律所允许的“劳务用工”方式、与广东省2007年1月1日生效的“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混为一谈了,导致不必要的误会。
究竟是什么样的误会呢?百胜餐饮集团的一个负责人说:兼职工“既不属于全日制用工,也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而肯德基所聘的计时工呢,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其工资水平不适用“广东省非全日制工最低工资标准”;学生等人群因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也不在《劳动法》管辖范围内。
如果公孙龙先生还健在的话,他肯定要收百胜集团的这个负责人、做他的门徒:你太有才了!这不是典型的“白马非马”理论的延续吗?什么叫“兼职工既不属于全日制用工,也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如果不了解《劳动法》,您还真可能就被三绕两绕、给绕进去了!
我国的《劳动法》明文规定:“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您听明白了吧?如果两种用工形式都不属于,那就是违反《劳动法》用工。
听说最近,广州的管理部门正在向麦当劳、肯德基发出违规用工的询问通知,还表示:一经查实,将责令其改正,并对工人进行补偿,严重的将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似乎大家只需要、等着一个结果出现就行了。但是,你还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面对如此大规模、长时间的涉嫌违反劳动法规的企业用工行为,愣是被一个记者“作卧底调查“的时候才发现的!我真是钦佩我们的行政管理部门,是不是平常吃人家最短、拿人家手短?对这么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竟然那么久视而不见!你们也太有才了!
咱们也别总拿着法律的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如果有关部门有点起码的责任心,对咱们国内企业的用工情况也做一个调查,您就会发现,涉嫌违法用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绝不只是人家“洋快餐”。还有一个更令人尴尬的现实,就是这帮“洋快餐”再坏,起码还不拖欠员工工资呢,而我们的一些企业呢?……
别说了,再说下去,我真是觉得无地自容!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