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让制度保证人们格守诚信

(2003-05-01 21:14:38)
从4月份开始,河南将“六头并举”制约律师劣行,以改变律师业“行为不良、声誉受损、业务受限”的状况。凡有不思悔改劣行的律师,都将被记入律师执业不良记录“黑名单”,并遭受下面六个方面的处罚:1、年检注册被卡:2、莫当先进:3、律师可能失业:4、律师事务所可能被砍:5,恶名外扬:6、终生相伴(即律师调转律师事务所,包括调往外省执业的,其“不良行为”记录随其执业档案一起调转。)据悉,这只是司法部在全国推出“律师执业不良记录”措施后的一部分。

近年来投诉律师、公证行业违反职业纪律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前不久,北京律协对投诉律师的情况进行统计,结果发现,从2000年到2003年,他们共接到投诉392件。其中,涉及律师违规违纪的95件,严重违反行业规章被行业处分的14件。

为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律师、公证行业诚信等级制度势在必行。不久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国将推广建立律师执业不良记录,并把它作为纠正法律服务行业不正之风、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

和看到质监局定期发布的商品抽检公告一样,这是很让我振奋和高兴的事情。诚信是一个社会赖以正常运行的基石,倘若连律师的诚信都不能保证的话,这个社会有何秩序和安全可言?

不诚信的律师必须为其不诚信的行为付出代价,惟有这样才能显现出对格守诚信的律师们的公平。当然,这也是一件非常严肃和认真的事情——可能一份不良记录就会给一个律师的执业生涯划上句号。

我想这个不良记录制度首先要保证程序的正义。应该通过程序的设计,比如建立听证制度来来保证这一制度的公正公平。一方面我们不应该冤枉一个无辜的律师,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让任何律师拥有可以免于记录或者删去记录的特权。不良记录人人面前平等是必须要保证的原则。

为保证记录的客观性和公信力,有必要将当事人的投诉,律师的申辩以及听证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全部收入记录。另外,既然有了这个“记录”,就应该原则上将“记录”向所有的人开放。

倘若可以保证“记录”的公正和公开,我想一般的律师都轻易不会拿自己的前途去冒险。而且这么科学的制度,最好可以推广到各行各业(特别是公务员),要用制度保证人们恪守诚信。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