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鸡腿野外挖 一锄挖在脑袋上(《曾经的乡土》之11 )
(2012-12-16 11: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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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鸡腿野外挖 一锄挖在脑袋上
游走在从黑龙江到海南、从新疆到山东的山水间,包括曾经到过的云南西双版纳、陕西太白山、湖北神农架等“国家植物基因库”,见到过各种各样熟悉或不熟悉的植物,却从没有见到过家乡生长的一些植物。例如,一种带给我童年记忆、家乡人叫做“鸡腿”的植物,中国“植物大典”也未必收录,它也许只在我的家乡独有。
每当春回大地,阳气上升,我家四周的山坡,先是“草色遥看近却无”的萌发,慢慢地,嫩绿渐增渐显,进而在不经意间草长莺飞,满目新绿,葱翠日浓。这时,在那向阳的山坡、多土的山脚,会长出无数种的野花、野草、野蒿和低矮植物。其中,有一种多年生小植物,那么谦卑地夹杂其间,不大的叶子略带灰白,匍匐于地。它的根茎,长约一寸左右,粗的如筷头,细的似香头,用指甲剥去表面的黑皮,里面呈现白色的根质。把它放在嘴里细细嚼来,有种淡淡的甜涩味儿。也许正因如此,不知从何朝何年开始,家乡的山里人给它起了个解馋的名称——鸡腿。
温情的故乡土地,多情的大自然,赐给物质贫乏的山里孩子(包括大人)各种可吃的野生“零食”。馋嘴的孩子及其大人们,似乎什么也都敢尝试着去吃。
阳春,宽叶儿的丝茅草初长,鲜嫩的草花刚刚拔节抽穗,尚未开出花来,我们就抽出它的茅针,剥出鲜嫩的白色花条来吃,绵软而草香。
初夏,放牛的山上会偶然碰上一棵带刺的野樱桃(山里土话叫它“冻六”),灰白色的叶片衬托出红色的小樱桃,摘下来吃,满口生津。野月季的初生枝条、红白檀的嫩枝条,折取上稍段,撕去外皮,吃到嘴里,微酸略甜,也很可口。另外,一种名叫“栽秧泡”的野草莓日渐成熟,状如婴儿嘴里的乳头,长满细小的泡粒,红艳艳地出现在山边、田坎和沟溪的草棵和小树丛里,摘一颗放在嘴里,微酸带甜,味道独特。
秋天,大山里的“七月洋桃”(弥猴桃)、“八月渣”先后成熟,如能摘到,既营养又好吃。还有,一些水田里的野荸荠、某些河堰水塘里的菱角也基本成型饱满,可以下到泥里抠、水里摘,是名副其实的“水果”。此外,立秋之后,山上的山楂、毛栗、柿子先后成熟而红了,熟透而笑了……
春来与秋去,雁阵北飞与南归。前山和后山的松树上,一种肉眼难分的小黑虫繁殖正旺,在松针上分泌出许多晶体物,状如白霜。大人们却说,这是大雁飞过时拉下的雁屎,落在松针上变成了“松毛糖”。这时,大家纷纷上山,折回许多附着有“松毛糖”的松枝,涮洗在清水里,然后像煮私盐似的,将水熬干。剩在锅底上的“松毛糖”,粘稠如胶,浓烈的松脂气味中确有一点甜味儿。于是,大人小孩都喜笑颜开,争相品尝,冲兑成“糖水”饮用。
没有经历过贫困的人,很难体会和想像物质极度匮乏下人们那种饥不择食、滥物充食、吃啥啥香的感觉。我也曾品尝过铁锅熬出的“松毛糖”,喝过用“松毛糖”冲兑的“糖水”,并在山上直接摘取有“糖”的松针放在嘴里吸食,且感到甜如蜂蜜。可现在回想起来,那“松毛糖”实在不成味道。这就好比极度干旱下的小草,哪怕浇上一点污浊之水,也如救命的雨露。
再说野生的“鸡腿”。自从知道那种名叫“鸡腿”的植物根茎能吃,在童年的玩耍之中,在后来的放牛之际,在其他劳动的间隙,就经常挖“鸡腿”吃。有时挖出了较大的“鸡腿”,抽到了较胖嫩的茅针,还装在口袋里,带回家“孝敬”给母亲吃。记得跟三佬家的赖琼枝姐姐、老爹家的赖玉华妹妹等一起放牛的时候,就经常用树枝挖“鸡腿”吃。
我家东侧村口的山坡上,晚上总让我害怕的那片董姓坟园下,有一片路边空地,空地上长了不少“鸡腿”。我与我们学堂榜“下湾”的宁文明,时常在这离家不远的地方挖“鸡腿”。大概是在我七、八岁的时候,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们俩带着小耙锄,又来这里挖“鸡腿”,并且由我负责寻找、挑选和指定要挖的“鸡腿”,由他持锄挖掘。
已经挖到好几棵“鸡腿”了,兴奋之中我又发现了较大的一棵,便蹲下身来,用手指着叫宁文明快挖。哪知,宁文明不等我让开,就举锄便挖,正好一锄挖到我的头顶上。我感到头顶被重击了一下,一阵钻心的疼痛,顿时鲜血流了下来。
我又疼又怕,立即跑回家,妈妈见状,大惊失色。可在山区农村,尤其那时,根本没有消炎、止血的药物。只有少数人家储备有一两支蜡烛状的苇草花,如有手指受到刀伤,扯出一点絮状干花按在伤口,缠以布条止血。我家连这样的苇草花也没有,妈妈只好从灶堂里抓了一把火灰(草木灰),紧紧地按在我的头上。火灰呈碱性,刺激得伤口更疼。好在宁文明力量不是太大,带齿的耙锄没有给我造成致命伤,血流了一会就不流了。加之农村孩子“命贱”皮实、免疫力强,伤口没有严重感染,不久就愈合复员了。现在想来,这事如果发生在城市,肯定得赶快把孩子送到医院,止血、消炎、缝针、打破伤风针剂,定时去换药,不然早就发炎了。
另外,如果此事发生在现在的城市,我家的家长会找到宁文明的家长,要求解决医药费用和赔偿问题,可在农村、尤其那时,宁文明的娘几句客气话,妈妈就反过来安慰她,说这真的没么事(没什么),你的细囡(小孩)又不是叠喻的(故意的)。两位母亲一笑,更加亲热了。
我把宁文明的父亲叫幺佬,把他娘叫幺娘。我们从不在幺佬、幺娘面前说宁文明什么,因为他是一个极为娇贵的孩子。原来,幺娘是河南许昌人,姓吕,一生没有自己的名字。1937年前后,兽性的日本侵略军祸害到河南时,她丢失了幼小的女儿,带着妹妹往南逃难,逃到我们家乡,后来分别跟我们当地人结合成家,她妹妹嫁给了金山岗西面南洼的张家,她跟了宁家。但是,夫妻俩没有再生育孩子,而宁家老三有四个儿子,他俩就将那四个儿子中最小的一个过继过来,起乳名“来毛”,当亲生儿子精心抚养。后来,“来毛”起了学名,叫宁文明。
宁文明虽然不是亲生,夫妻俩却视如已出,甚至比亲生孩子还更加疼爱。家里有点什么好吃的,首先尽着文明吃。文明有点感冒咳嗽,夫妻俩都会心疼着急。文明有时半夜发烧,夫妻俩也会半夜挑着他往汉口跑。(竹筐里,一头装着文明,一头放块土坯或石头)。好在那时路上非常太平,他们昼夜兼程,也不歇息,一天一夜就能赶到近300里外的汉口。草鞋穿烂了,就赤脚行走。如此徒步挑着仅仅感冒发烧的文明,往返600余里下汉口看病。在我的朦胧记忆中,这样挑着文明下汉口,曾一年之内不下三次。夫妻俩不是文明的亲生父母,可这是多么伟大的父爱和母爱!由此可见,如果是我把文明的脑袋挖破了,那才是一次可怕的严重事故。
同住一村,我家与宁文明家保持了最良好的关系,我与宁文明也是最好的儿时伙伴、同学和朋友之一。挖“鸡腿”虽然他挖破了我的脑袋,却也烙印般挖上了一段美好的儿时记忆。
2008年10月15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