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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法门之光”系列:佛教的孝道思想

(2010-09-13 09:19:31)
标签:

泰伯

中国

佛教

孝道

《牟子理惑论》

分类: 寺院报道

● 第五届“法门之光”福慧营“规划人生 建设人生”系列:

佛教的孝道思想

 

  百善孝为先,中国儒道传统思想与佛家对孝的提倡不遗余力。西安市佛教协会副秘书长道喜法师在7月22日法门之光福慧营《佛教的孝道思想》讲座中,列举了《说文解字》、传统文化以及佛教典籍中对“孝”的解释,同时还跟现场听众交流“作为在家居士菩萨如何行孝”的问题,对于营员理解“孝”道内涵,有很深刻的启迪。道喜法师,2005年中国佛学院本科毕业,现任西安市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大慈恩寺维那、副寺。

 

说文解字对“孝”的解释

  古文字的“孝”字,上部是一个弯腰驼背白发飘飘的老人形,下边的子代表小孩,表示小孩搀扶老人的意思。敬重老人,帮助老人,这正是孝道的具体表现之一。“孝”,会意,形声字。上为“老”、下为“子”,上一代与下一代融为一体,子承老形,意谓子能承其亲,并能顺其意,故其本意作“善事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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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到右:金文、小篆、隶书、楷书、行书

 

佛门中的大孝行为

  法师举了佛陀和历代高僧行孝的例子。佛陀不但教育弟子们要孝顺父母,本身更是孝道的实践者。佛陀的父亲净饭王去世了,出殡时佛陀也参加了诸位王子抬棺的行列,亲自为父王抬扶棺木。佛陀为了报答母后摩耶夫人的生育之恩,特地以神通到忉利天宫为母亲说法三个月。佛陀为了感激姨母大爱道夫人的抚养恩惠,广开方便慈悲法门,允许五百位释迦种族的女众出家,佛教终于有了比丘尼的教团。佛陀为了成就目犍连尊者救母于倒悬的孝心,宣说《盂兰盆经》,为后世弟子辟出一条孝亲的法门捷径。

  中国历代高僧也有不少感人故事。南朝齐道纪法师一面躬亲侍奉母亲衣着饮食、大小便利,一面乐说佛法不倦,有人要代为照顾他的母亲,道纪法师却婉拒说:“生养我的母亲应该由我亲自来孝顺,怎么好麻烦他人代劳呢?”他的孝行因此感化不少的道俗信众。

  唐朝的子邻法师由于母亲不信三宝,死堕恶道,子邻法师于是悲泣礼拜阿育王塔,终于使母亲得生忉利天宫。

  唐睦州陈尊宿在黄檗禅师开悟后住在开元寺,自己织作蒲鞋,卖给过路行人,以所得薄财奉养年老的母亲,因此人人都称他为陈蒲鞋。

  隋朝的敬脱法师一头担荷母亲,一头挑负经典,云游四海,随缘度众。
出家人虽然割爱辞亲,但是出家人对于赐予人身的父母,更能感念他们的恩德,因此出家人的孝亲反而超越一般的世人。

  “永怀亲恩,今生有缘今生度;本无罪性,此心能造此心消。”是佛门中对于出家弟子的警策诲训。

 

佛教典籍中对孝的提倡

  法师引用诸多佛教经典原文,将孝道精神分为以孝为本、佛儒的圆融、戒与孝合一、孝与念佛统一、中国佛教孝道思想的历史作用以及佛门中的大孝行为来说明。

 

以孝为本

  僧团每年的结夏安居期于盂兰盆节圆满。《盂兰盆经》:“行孝慈者,皆应为所生现在父母、过去七世父母,于七月十五日、佛欢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饮食安盂兰盆中,施十方自恣僧。愿使现在父母寿命百年无病,无一切苦恼之患;乃至七世父母离饿鬼苦,得生天人中,福乐无极。佛告诸善男子善女人:是佛弟子修孝顺者,应念念中常忆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当以孝慈忆所生父母,乃至七世父母,为作盂兰盆,施佛及僧,以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教导后世众生作盂兰盆报答父母养育慈爱之恩。

  《观无量寿佛经》:“欲生彼国者,当修三福。一者,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二者,受持三皈,具足众戒,不犯威仪;三者,发菩提心,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如此三事,名为净业。”  

  《莲宗宝鉴》:“念佛乃百行之先,孝心即是佛心,孝行无行。” 

  《菩萨本生鬘论》:“佛言,阿难,匪唯在家,及出家者,皆以孝行而为其先……”

  《梵网经菩萨戒本》:“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亦名制止。”

  《心地观经》:“谓四恩者,一者父母恩,二者众生恩,三者国土恩,四者三宝恩。”释氏要览中谓四恩者:一者父母恩,二者师长恩,三者国王恩,四者施主恩。

  佛在《父母恩重难报经》中将母恩归为十种:“三者生子忘忧恩,四者咽苦吐甘恩;五者回干就湿恩,六者哺乳养育恩;七者洗濯不净恩,八者远行忆念恩;九者深加体恤恩,十者究竟怜悯恩。”

  《杂宝藏经》:“于父母所,少作不善,获大苦报;少作供养,得福无量。当作是学,应勤尽心奉养父母。”揭橥孝顺的福德无量无边,当尽心尽力孝养父母。
《未生冤经》:“夫善之极者,莫大于孝;恶之大者,其唯害亲乎!长幼相事,天当佑之,岂况亲哉!”叙述孝顺者能得诸天护佑。
  《四十二章经》:“凡人事天地鬼神,不如孝其亲矣,二亲最神也。”昭示为人子女孝顺父母胜于敬事天地鬼神。

  《孝子经》:“佛告诸沙门:睹世无孝,唯斯为孝耳。能令亲去恶为善,奉持五戒,执三自归,朝奉而暮终者,恩重于亲乳哺之养,无量之惠。若不能以三尊之至,化其亲者,虽为孝养,犹为不孝。”告诫众生:不能化亲,犹为不孝。

  《五分律》:“时毕陵伽婆蹉父母贫穷,欲以衣供养,而不敢,以是白佛。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告诸比丘:‘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担父,左肩担母,于上大小便利,极世珍奇衣食供养,犹不能报须臾之恩。从今听诸比丘,尽心尽寿供养父母。若不供养,得重罪。’”出家人虽然出家,但是并没有放弃对于父母的供养孝顺。

  《贤愚经》佛语阿难:“出家在家,慈心孝顺供养父母,计其功德,殊胜难量。所以者何?我自忆念过去世时,慈心孝顺供养父母,乃至身肉济救父母危急之厄。以是功德,上为天帝,下为圣主,乃至成佛,三界特尊,皆由是福。”

  《睒子经》:“佛告阿难:‘吾前世为子仁孝,为君慈育,为民奉敬,自致成为三界尊。”说明佛陀由仁孝故,成三界之尊。
  《分别经》:“父母世世放舍,使我学道。累劫精进,今成得佛,皆是父母之恩。人欲学道,不可不精进孝顺。”陈述众生一切成就,皆来自父母的恩德,因此,为人子女者,必须精进孝顺。

  在回向文中,常被恭诵的一段话:“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四重恩指国土恩、父母恩、三宝恩、众生恩,是非常明显的“孝道”思想。佛陀在世时,时常教导诸大比丘及千二百五十人众,要把孝行当做头等大事来做,且莫怠慢,因为学佛就是学习做人。然孝行又是人之为人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故需尊老爱幼、孝敬父母。

 

佛儒的圆融

  《牟子理惑论》是对儒、释、道三家思想共同阐述的典籍,它列举了三条佛教与传统儒教相违背的问题,并做出了圆满的解答。第一,关于沙门剃头毁发的问题;第二,关于出家抛妻绝嗣的问题;第三,沙门服饰违背礼制。法师用《牟子理惑论》重点说明了“佛儒的圆融”。

  对于沙门剃发毁服的问题,牟子引《孝经》所说泰伯文身断发的故事加以辩解。泰伯即太伯,本是周太王长子,当他知道周王欲立幼子季历时,与另一兄弟仲雍远避江南,逃到当时所谓“荆蛮”之地,改从当地习俗,断发文身。牟子认为同样是断发毁肤,孔子认为他们是为顺从父命而让位出走,不违孝道,反而赞其“可谓至德”,是因为泰伯的行动符合“道”。牟子说:由此看来,如果是为了成全大德,就不必拘泥于小节,怎么能说僧人违背了圣人之言而不符合孝道呢?

  出家抛妻绝嗣的问题,牟子依据老子思想进行了解释:妻子财物,都是身外之物,为世俗生活所必需,而出家僧人“捐家财,弃妻子,不听音,不视色,可谓让之至也”,追求佛道的人不应追求这些世俗之物,而应以恬淡为志,身心的清关于净无为,才是“道”之妙用。还说“许由栖巢木,夷齐饿首阳,孔圣称其贤曰:求仁得仁者也。不闻讥其无后无货也”。相传许由为上古三代的贤人,当他听说尧要把君位让给他时,他逃至箕山,农耕而食。夷齐即伯夷、叔齐兄弟二人,当初其父想以弟弟叔齐为继承人,叔齐认为不合礼制,要让与哥哥伯夷,伯夷则以父命不能违而推辞,结果兄弟二人一起离家投奔到西周。后因反对周武王伐商双双逃避,耻食周粟而饿死于首阳山。牟子认为这些人为顾全道义而不惜以身相殉,连孔子也称赞他们是求仁得仁,未讥讽他们没有后代,遭受贫困,是违背礼法。现在佛教出家者是以“修道德以易游世之乐,反淑贤以贸妻子之欢,是不为奇,孰与为奇;是不为异,孰与为异哉”!沙门为修至高的道德而离开妻子家庭,放弃世俗的享乐生活,这是高尚的行为。

  至于说到沙门违背服饰礼仪,不跪拜父母王者,不遵守传统礼制的问题,牟子认为这更不能光看表面形式了。《老子》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道德评价的高尚与否不能光看表面现象,注重本质不刻意追求形式,反而是最完美的。

  牟子指出在社会领域中,“道”和人伦五常等道德规范相一致,儒家所追求的修身、齐家、治国的道德理想都包含着“道”,“道”对于儒家实现理想有引导作用,贵“道”可以忘“迹”。因为“道”是内在本质,“迹”是外在表现,儒家五常是“迹”,佛教剃头出家也是“迹”,但都不违孝之“道”,是孝道的内在要求,表面上有差别,实际上平等无二。经过这样的解释,佛教学说不仅与道家相通,也与儒家暗合。佛法在理论上是奥妙无穷的,在应用上是普遍有效的。

  晋代孙绰的《喻道论》用很大篇幅谈到了佛教孝道观,他认为出家修行才是更大的孝行。孙绰认为佛教教义与传统儒家思想正好互补,一个可治本,一个可治标,两者结合起来,就能“无往不一”。

  东晋僧慧《沙门不敬王者论》“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亲;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使佛教伦理获得以儒家伦理为主导的朝廷礼法的认可。他主张“是顺化之民,情未变俗,迹同方内”,佛僧顺从教化,道德情感没有超出礼法的要求,道德行为合乎礼教。

  唐朝道世在他的《法苑珠林》中专设《忠孝篇》、《不孝篇》、《报恩篇》,融合儒佛孝道,以儒家二十四孝中的人物为伦理题材讲说佛家孝道,宣扬为人忠孝将得厚报,表达了对世俗孝道的认同和赞许。道世又特别指出,出家后精进于佛法的闻思修行,最后证得解脱的佛果,才能报答父母的恩德。因为得到佛果后,自己方有能力帮助父母及无数的众生从轮回苦海中解脱,这才是真正的孝顺父母,报答父母的恩德。

 

戒与孝合一

  宋代高僧契嵩是中国佛教孝道的集大成者,在继承前代佛教学者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孝进行专门讨论,着有《孝论》十二章,满篇皆言孝,被尊为中国佛教的《孝经》。

  从内容上看,《孝论》最大的特色是其戒孝合一论。

  契嵩指出,“孝名为戒”是佛教戒律的一个基本原则,《梵网经》云:“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亦名制止。”孝顺父母,受五戒,是为优婆塞、优婆离,由此可达仁义之道;孝顺师僧,受具足戒,是为比丘、比丘尼,孝顺自己的各位老师,由此可达涅盘之道;孝顺佛、法、僧,受菩萨戒,是为摩诃萨(菩萨),由此可达菩提解脱之道。他认为佛教戒律是以孝为基础的,“孝为戒之端,子与戒而欲亡孝,非戒也。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也”。“端”指孝是戒的出发点,离开了孝,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佛戒。对于孝和戒不应理解为:一是世间的孝,另一是出世间的戒,而是戒孝合一的。因此修行者如果试图只持戒而不行孝,那么所持之戒非佛戒。

  孝之为戒的观点,从理论上讲是善的归趣性的一致,孝为百善之先,而戒的基本功能是为善去恶。确立了戒,善行、善语、善意的建立就有了依据,所以契嵩说:“戒也者,众善之所以生。”孝、戒、善三者的关系,实际上是由孝而戒,由戒而善。

  契嵩还指出了儒教之孝和佛教之孝的不同特点。一般的世俗观点认为儒教讲孝而佛教不讲孝;或者听说佛教也有孝,则主张既有儒之孝,又何必加上佛教之孝?契嵩认为,此是见儒而不见佛。佛,表示一种思想境界的终极境地。儒教之孝坚持了孝的一些基本原则,而佛教之孝进一步扩大孝的思想内涵。儒教之孝侧重于孝敬生活中的父母本人之身,而佛教之孝则广及于三世父母以及众生之恩。如果用大小浅奥来对比两者之孝,他认为佛教之孝所体现的善,是大善、奥善,君子应志于佛教大奥之孝。

  契嵩还从佛教伦理的五戒论述了孝和戒的关系。五戒所言都是孝,“夫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饮酒,智也;不妄言,信也。是五者修,则成其人,显其亲,不亦孝乎”,这五者,如果有一戒不修,直接的结果是对自身形象的贬低,使双亲蒙辱,就是不孝。“夫五戒,有孝之蕴,而世俗不睹,忽之而未谅也”,这里,契嵩通过佛门五戒与儒家五常的比附,得出“戒为孝蕴”的结论。“戒为孝蕴”也就是广义的孝。广义上看,佛教的戒律都是讲孝。他从道德修行论的角度把孝论推进至戒,人们想要修福,必须真切地行孝;想要真切地行孝,必须持戒,所以行孝必须持戒。

  总的说来, 契嵩极倾向于儒家孝道思想,从“孝名为戒”、“戒为孝先”、“戒为孝蕴”至佛教之孝为“至孝”,全方位地寻找儒佛之间的契合点。他明确承认了孝道是佛门戒法的世俗伦理之本,此观点体现了中土佛教处理宗教伦理与世俗伦理关系的总体思路。

 

孝与念佛统一

  宋元以后的中国化佛教,在孝道思想方面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倡导孝顺与念佛统一。孝顺与念佛统一的经典根据,是净土三经之一《观无量寿经》,该经述说欲生彼国者当修三福:孝顺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申说念佛法门是解脱之正道,孝顺父母是往生之正因,达成了孝顺与念佛统一。

  宋代高僧永明延寿(904-975)是禅净合流的倡导者,他曾提倡孝养父母是“第一福田”,是开“生天之净路”的观点。明末以净土念佛法门为旨归的云栖(莲池)大师,认为“念佛修净土者,不顺父母,不名念佛”,倡导不违孝道,兼顾道俗的念佛法门,继而主张“家有净室,闭门念佛可也,不必供奉邪师。家有父母,孝顺念佛可也,不必外驰听讲”。佛门居士中也有人赞同孝顺念佛的主张,李贽(1527-1602)在《焚书》中言:“念佛者,必修行,孝则百行之先,若念佛名,而孝行先缺, 岂阿弥陀亦少孝行之佛乎?”李贽认为孝行是念佛成佛的必要条件,如果缺少孝行,无佛可成。

  印光大师(1861-1940)是近代佛教史上孝顺与念佛统一的倡导者,他大承净土遗风,专事念佛,视佛教以孝为本,着有《佛教以孝为本论》,以儒家伦理和念佛法门教人,推进“人间佛教”的行程。他认为“念佛之人,必须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主张学佛者应出于孝子之门,只有那些不忘贤母之恩,以立身行道彰显父母祖宗之德的贤人才能往生净土,成就佛道。

  总之,宋代以后随着佛教中国化的完成。佛教的孝道思想与儒伦理日益接近,形成以佛言孝、劝佛行孝、助世行孝的统一,佛教孝道走向中土化、世俗化,并力倡持戒与孝行统一、孝顺与念佛统一,使“戒孝一致”、“孝顺念佛”成为宋代以后中国佛教孝道思想的特征,从而达成佛法与纲常名教在孝道思想上的契合。这种契合,既是佛教伦理向中土纲常名教靠拢糅合的产物,又是中土佛教走向注重现实的内在需要。

 

中国佛教孝道思想的历史作用

  中国佛教孝道思想作为中国传统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社会中曾发挥过积极的历史作用,主要体现在“丰富了佛教伦理思想的内容”、“加速了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促进了儒家孝道观与佛教果报说的融合”、“有利于传统社会和家庭的稳定”这四个方面。

 

传统文化之中对“孝”的阐释

  传统文化之中对“孝”的阐释相当多,孝音通“效”,即效法父母先辈,并不是说因循守旧,而是指效仿其优秀的方面,既而从孝可使父母“笑”。例如,《说文》:“孝,善事父母者”。《墨子经》:“孝,利亲也”。《贾子道术》:“子爱利亲谓之孝”。《左传·文公二年》:“孝,礼之始也”。《诗·鲁颂·泮水》:“靡有不孝,自求伊祜”。《小雅·蓼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报” 。《大戴礼记·解诂》“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道喜法师引用了诸多经典谈“孝”,此外,诸子百家对孝也有很具体的描述:

  老子《道德经》十九章说:“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

  孟子:“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大孝终身慕父母”。

  庄子:“人亲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爱”、“事亲则孝慈”。

  荀子:“居于阙党,阙党之子弟罔不分,有亲者取多,孝弟以化之也” 。

  法家韩非子:“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 。

  曾子:“事父可以事君,事兄可以事师长,使子犹使臣也,使弟犹使承嗣也。能取朋友,亦能取所予从政者矣。”

  忠与孝扭在一起,孔子的弟子曾子是宣传孝道思想和践性孝的典型。

  最后,法师提出“作为在家居士菩萨如何行孝”的问题让大家思考,希望今天所讲的内容能在实践当中得到真正的领会。

 

 

 

第五届“法门之光”福慧营“规划人生  建设人生”系列:

【1】交错的铁轨,停泊在法门

【2】为诸佛菩萨一切有情打工

【3】“法门之光”,五岁啦!

【4】佛门礼仪与自在禅修

【5】学习师父开示《佛教是系统完整的生命教育》

【6】贤空法师讲座:规划人生,建设人生

【7】瞻佛舍利,如同见佛

【8】觉悟的人生

【9】幸福人生从深信因果开始

【10】佛教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11】人生,从学佛开始

【12】学问与做人,兼谈人文精神与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

【13】生命无限

【14】法门寺佛学院正式成立

【15】佛教的财富观

【16】师父皈依开示:人生的三要三不要

【17】法师,我有问题

【18】佛舍利的功德

【19】幸福人生论坛

【20】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中国佛学院19位学僧参访“法门寺佛学院”

【21】一日一夜,体验出家人持戒的生活

【22】佛教信仰与生涯规划

【23】一轮明月耀天心

【24】师长访谈,答疑解惑

【25】十二因缘 

【26】《中国佛教简史》讲座

【27】法门寺佛学院成立大会,师父接受凤凰卫视采访

【28】佛教的孝道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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