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之制——读通鉴札记之五十四
(2010-08-04 16:29:11)
标签:
杂谈 |
分类: 读通鉴札记 |
三公之制
——读通鉴札记之五十四
李钟琴
天下之种种弊端,缘于专制极权,故权力须以权力制衡,此乃不易之论也。或曰,吾国古时有三公之制,行政权、兵权、监察权分立,无乃西方三权分立之祖乎?
殷周固有“三公”之官,《六典》曰:“三公,论道之官也,盖以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其官。”秦时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虽名列太尉、御史大夫之前,位最尊而权不重,以无兵权也。故吕后既死,丞相王平欲灭诸吕,乃以五百金为太尉周勃寿,与深相结,周勃遂发兵诛诸吕,立刘氏。昭帝死,大将军霍光废昌邑,立宣帝,丞相杨敞闻之惊惧,不知所言,徒唯唯而已。霍光与群臣之废帝奏疏,仍以丞相为首,动辄“丞相臣敞等”云云,丞相之位虽尊,而不得不唯大将军之命是从也。所谓“枪杆子中出政权”,由来远矣。
于是有俗语云:“天下安,注意相;天下危,注意将。”汉成帝朝,廷尉何武又欲分丞相之权,建言设三公官,成帝从之,以大将军为大司马,以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与丞相并称三公。未几,改丞相为大司徒。自何武建言立三公之制,延袭二百余年,至隋唐时始成荣誉职位焉。
三公分权,果有三权分立之效乎?青史俱在,结论自不待言。三公之上,尚有皇帝焉,区区三公之制,岂能改帝王独裁之制乎?三公之制行二百余年,盖皇帝亦乐见权臣互相牵制也。至明初,朱元璋废丞相,行六部尚书制,六部皆听命于皇帝,举朝上下,皆皇帝之奴仆,所谓分权制衡,遂成虚话。盖国人心中,国须有主,若群龙无首,政令不一,则国将不国矣!故须一加冕或不加冕之元首统御,吏民始知所从也。而西方之三权分立,乃互不统属,相互制衡,三权皆出自民选,乃以人民取代皇帝也,即以民主制取代帝制也。有民选,方有民治、民享。若三公(或六部)之上尚有一人总揽大权,三公(六部)分权尚有何意义哉?故曰不论总揽大权者是否加冕,实为帝制也。三公之制与三权分立,实风马牛不相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