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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斥关于兰州老人砸闯红灯汽车的种种糊涂言论

(2009-07-15 12:22:12)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驳斥关于兰州老人砸闯红灯汽车的种种糊涂言论

 

李钟琴

 

拙文《老人怒砸闯红灯汽车实乃见义勇为》在两三个论坛上帖出后,收到大量回复,而有些回帖,或似是而非,或糊涂荒唐,兹择要驳斥之:

 

1,车辆闯红灯,砸车;行人闯红灯,难道也砸人?

 

行人闯红灯,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车辆闯红灯,是对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如果发生伤亡,前者是自杀,后者是行凶杀人。二者性质不同。

 

行人闯红灯虽然不会撞死他人,但也是违法行为。制止行人闯红灯,你可以劝阻,这个方法胜过给他一板砖。但汽车闯红灯,你不能上前劝阻;不能挥手叫停;记下车号报告交警,事后也缺少证据。你不想制止他则已,若想见义勇为,好像没有比拍他一砖更好的办法了。

 

2,这说明了民间仇恨有车一族、仇富的扭曲心理。

 

如果是仇恨有车一族,应该砸所有的车;如果仇富,应该只砸好车。老人砸的是违法车,说明老人仇恨的,是违法之人。

 

3,老人是在“自行执法”,是动用“私刑”,这与民主法治格格不入。

 

民主法治的社会,应该有相当数量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由一群不负责任、奴性十足的人,是建设不了民主法治社会的。老人以古稀之年,勇于在路口维护行人的安全,教育违法司机遵守《交通安全法》,是有很强社会责任感的表现。

 

任何社会都会出现执法者在某时某地缺位的情况。法律没有规定公民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必须袖手旁观,或必须等待执法者来处理。相反,法律鼓励公民见义勇为。

 

制止正在危及行人安全的闯红灯车辆,是见义勇为,并非“自行执法”、动用“私刑”。如果说老人的行为是“自行执法”、擅用“私刑”,那么,见义勇为者任何制止犯罪的行为,都可用这两条罪名来谴责之。

 

4,只要目标“正义”,就可以不择手段吗?就可以不要“程序正义”了吗?车辆闯红灯该罚,但老人砸车是“以暴易暴”,应该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公民的车辆与其家中的菜刀一样,都是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但老人砸的是正常的“车”吗?老人是在非法损坏别人的财物吗?

 

车辆在闯红灯时,它已经变成危及行人安全的凶器。打掉嫌犯的凶器,是正义之举!这一点要搞清楚!

 

如果发现歹徒在街上朝无辜者挥舞凶器,随时会伤害他人的生命,见义勇为者上前将歹徒制服,并损坏了歹徒的贵重刀具,难道这是“以暴易暴”?难道要负刑事责任?难道要赔偿歹徒的损失?

 

5,老人砸车,合情但不合法。如果纵容这种行为,无疑会助长社会上的暴戾之气。

 

法律必须合乎情,合乎理。不合情理之法,是非法之法。

 

记得有网友说过,美国的房子不像中国的民居门窗这样,被钢条圈成鸟笼子,是因为美国的入室抢劫案很少。

 

为什么呢?美国也有歹徒,但他们不敢擅闯民宅。因为美国人家里都藏有枪枝。如果有人不经主人许可擅自闯入,居民可以开枪,属于正当防卫。

 

而在中国,很多法律起不到保护弱者、保护善良、保护正义的作用。

 

邓玉娇自卫,杀死流氓,就有人出来为流氓抱不平,说邓玉娇是“以暴易暴”,是“自己执法”,是“动用私刑”。法律不是也判了她个故意伤害罪吗?

 

老人为了保护行人不被撞死,怒砸闯红灯的车辆,果然有人站在违法者的角度指责老人。
中国人难道是一个是非不分的族群?

 

含泪奉劝害怕老人会煽动“暴戾之气”的人士:不要杞人忧天。只要你不闯红灯,你的车就是安全的,怕什么?而纵容车辆危及无辜者的生命安全,才会煽动社会上的“暴戾之气”!

 

6,车辆闯红灯,不见得就对行人的安全构成威胁。还没肇事,就砸人家的车,太过份了吧?

 

没有哪个司机愿意肇事(如果故意撞人,那是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但闯红灯却是故意的,因故意违法而肇事,属间接故意。在行人正常穿越斑马线的时候,车辆却闯红灯,已经对行人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砸它一砖,对其略施薄惩,是紧急避险行为,无可厚非。

 

闯红灯虽然不至于每次都撞上行人,但比正常行驶的危险性要大一百倍!如果某人习惯于闯红灯,那么民主法治观念在他眼中一毛不值。那个曾违章数十次的南京惨祸肇事疑犯,就是例证。难道一定要等到他撞死五人撞伤四人,我们才意识到及时制止其违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7,车辆闯红灯,老人砸车,二者都说明中国人素质很低。

 

有人曾说,西方人素质高,车开到路口遇到红灯,即使左右两边既没车也没人,人家也都老老实实地等绿灯亮了才通行。

 

我认为,这并非因为人家素质高。人的素质是监督出来的。我发现,在有交警值勤的路口,所有车辆都很乖;而如果没有交警(或监视器),便有很多车闯红灯。这就如同权力,如果没有监督和制约,必然会被滥用。

 

如果各地都有一批像兰州老人这样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如果对闯红灯、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再是被罚一点点款,如果没有这么多人对违法者如此同情,那么,各地的交通情况一定会大为改善,这对于提高公民遵纪守法的素质也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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