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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之叹——读通鉴札记之四十四

(2009-07-25 00: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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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钟琴

读通鉴札记

杂谈

分类: 读通鉴札记

公孙之叹
——读通鉴札记之四十四

李钟琴

 

太初二年,武帝拜太仆公孙贺为丞相,封葛绎侯。而公孙贺竟不受印绶,顿首涕泣不肯起。终不得已而受之,出谓人曰:“我从是殆矣!”

拜相封侯,乃官场中人梦寐以求之喜事也,岂有视之如畏途者乎?公孙丞相乃如大祸之临头,何也?盖以武帝之丞相多不得善终也。魏其侯窦婴为相,不半载即遭罢免,后斩首弃市。元狩五年之后,又有三相自杀于狱——丞相李蔡下狱自杀,青翟继任;不二年,青翟复入狱自杀,赵周继任;甫三年,赵周亦系狱自杀。而三相并无必死之罪,真可谓“以区区细过,纵无穷之诛”也。公孙贺惩前车之鉴,故视拜相封侯若阎罗登门,惊恐万状而无可奈何。虽公孙贺自知为相危乎殆哉,临深履薄以伴君,仍难免入狱而死之宿命也。

武帝征和元年,人告公孙贺之子与阳石公主私通,且使巫当驰道埋偶人诅皇上,武帝遂令捕公孙贺父子入狱,二人竟死于狱中。武帝犹不甘心,复灭公孙之族。

其实不独丞相为高危职位,武帝时大小官员死于非命者,亦不可胜数也。绣衣御史暴胜之秉武帝之诏,杀二千石以下官员可以“专诛”,即不必上奏即可擅诛之;杀二千石以上官员(犹今之省部级以上也),则须“奏杀”,即由武帝批准而后斩之。《通鉴》载暴胜之“所诛杀二千石以下尤多,威震州郡”。二千石以上,则武帝所诛杀尤多。堂堂皇后、太子、皇孙,武帝杀之犹不甚惜,矧区区之二千石乎?故知武帝之诛丞相,直如捻杀虫豸耳。

或曰,公孙贺既知武帝暴戾,深谙仕途凶险,何不早作归隐之计耶?盖富贵逼人,公孙贺未尝不心存侥幸也;况身居要津,而有身不由己之苦衷乎?专制时代,普天之下莫非王臣,臣子之身家性命,皆交由皇帝作主矣,生杀予夺,在于君主一念之间。臣子欲致仕,须向君主乞求归还身体,使骸骨归葬故土,号称“乞骸骨”。若不获准,则其骸骨仍由皇帝处置,虽欲作一在野农夫而不得也。

公孙贺既死,刘屈氂继任丞相。才一年,刘屈氂亦获罪惨遭腰斩,妻、子枭首。小吏田千秋因上疏讼太子之冤,感悟武帝,数月间即封侯拜相。倘使武帝之寿稍长,恐田千秋亦难脱公孙贺刘屈氂之覆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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