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钟琴:老人怒砸闯红灯汽车实乃见义勇为
(2009-07-11 22: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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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老人砸车闯红灯见义勇为替天行道杂谈 |
分类: 时评 |
老人怒砸闯红灯汽车实乃见义勇为
李钟琴
据《兰州晨报》报道,兰州一位老人于7月9日晚守护在南滨河路金港城小区北门前的斑马线上,看见车辆闯红灯便抛以板砖,一晚上怒砸违法车辆约三十辆。
于是就有“懂法”的人士评论道:“司机闯红灯自有交警来处罚,老人无权管这个事,更无权损坏违章车辆。”此乃似是而非之论!如果此路口有交警(或监视器)监视,怎么会有那么多车悍然闯红灯?正因为执法者缺位,才有老人的砸车义举。
这就如同一个街头混混持刀在大街上乱舞,虽然尚未砍伤行人,但已经对行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威胁。老人将街头混混的刀打掉(或折断),实是见义勇为,是不应该受到谴责的。可笑的是,那些看客却哓哓然跳出来指责老人,说老人不该损坏小混混的私人财产(刀具),说这事应该由警察来管,说老人是在实施街头暴力……我倒要问问:如果有警察在场,还用得着老人出手?
值得注意的是,老人只砸闯红灯的车辆,而且不砸车窗。因为老人说,砸车窗容易伤到人。可见老人还是很克制的,所以说这与暴力无关。
车祸猛于虎。太多的惨祸,就是由于司机闯红灯、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导致的。所以老人砸车后,周围的群众都喝彩叫好。看到人们情绪激愤,那些闯红灯的司机也不敢下车与老人计较。由此,有人竟说这暴露出人们的“极端的仇富心理”,还有人认为“老人砸车的背后,实际上表露出的是这样一种混杂着极端暴戾之气的社会心理”……这纯是在瞎扯淡!老人为什么不砸正常行驶的车辆?如果说人们有仇视心理,也是人们对违法者的仇视!
老人的行为固然于法无据,但我认为,人们制定法,必须出乎情,合乎理。不合情理之法,是非法之法!老人砸车有个前提:车辆违法在前。而且,这些闯红灯的车辆对行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对这些违法车辆略施薄惩,令违法者知所炯戒,避免他们以后铸成大错,可谓以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老人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其举动合情合理,实乃见义勇为!
在古代,如果法律不健全、执法者缺位,官方无力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老百姓便只能以自己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些挺身而出除暴安良的勇士,不仅是见义勇为,可以说是“替天行道”。不过话说回来,当民间勇士纷纷出来“替天行道”的时候,说明那个社会礼崩乐坏,离乱世也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