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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团购住房成功不足为奇
12月25日《第一财经日报》以《合作购房深圳破冰 均价1500元平方米》为题目报道:12月22日,深圳合作建房发起人林立人和深圳合作建房的6名代表,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601万元拿下两栋宿舍楼,总共84套单身公寓,总建筑面积近3880平方米,每套房子为46平方米左右,总价7万元,折算后均价为1500元/平方米。在相同位置、相同大小的房子总价可能在15万元左右。
深圳团购住房的成功引起了媒体的关注,甚至拿此次事件与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成功拿地事件相提并论,认为两者都具有破冰意义。之所以引起民众和媒体的关注,主要在于其住房价格的低廉程度打破了人们头脑中的固定数字,并且为面对高房价的人们寻找到了一条可以走得通的道路。但这一事件对于国内相对垄断的房地产市场和不断上涨的房价有何冲击?目前还看不出来有任何的影响。况且,此次深圳团购住房事件与个人合作建房的联系似乎相离较远。
深圳团购住房成功从根本意义上讲,只不过是房地产市场上一次交易行为。因为,交易双方只是进行了住房产权的交易,并没有涉及到住房的生产过程,也就无从谈起个人合作建房了。另外,深圳团购住房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很可能产生纠纷。主要包括:一是房产证不完整,房产证是1992年1月到2042年的,50年产权。这84套房产由于是按每层7套办理的房产证,共计只有12套房产证。拍卖后还需要进一步协商如何分户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二是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已经购得的房产如何进行物业管理也是一个考验。三是住房需要进一步装修,如何协调业主装修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四是低廉的住房价格很可能导致投机住房者进入,从中牟取高额利润。
无论如何,这次以15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获得一套住房,对于这些参与者无疑是兴奋的,特别是在深圳这个有着“房价涨幅冠军”之称的城市中获得。深圳团购住房的发起人林立人却一直打着个人合作建房的旗帜在进行其活动,深圳模式不能称为个人合作建房的一种模式,其与北京模式、温州模式存在根本上的区别。之所以深圳团购组织打着个人合作建房的大旗,正是说明了我国目前关于个人合作建房,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规范。个人合作建房是许多国家住房保障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为防止不法之徒利用其变相非法集资,能够多渠道地为居民提供住房供给,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对其进行有效的规范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