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版税:海外风景各不同(二)
欧美作家:犹抱琵琶半遮面
欧美的版权贸易有其自身的特点,版权立法较早,作者版权意识较强,版权贸易发展更加成熟,版权贸易已经完全独立与作者创作:作者只需专心创作,版权贸易由专门的文学代理人(版权代理公司)代为行使。在欧美,文学代理人已经形成了一种行业,有些文学代理人还把分支机构开到世界各地。相对于俄罗斯而言,欧美作品的版权贸易条件都比较高,从1992年至今,版税率几乎没有低于7%的,800美元也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的预付版税价码了。据我所知,高的版税率可以达到15%;影印版的版税从10%起,重大选题可能达到15%。北京大学出版社引进比尔·盖茨的《未来之路》的预付版税高达50000美元,可能是近年来单部作品最高预付版税。不过,造成高额预付版税的原因主要是权利人提出了很高的印数或销售数要求。仔细算来,国内出版社只不过提前支付了版税,免去了未来几年结算版税的繁冗程序。
欧美文学代理人“要价”很高,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欧美的生活水平比中国高,中国的书价换算成美元在他们看来实在是太低了,因此他们希望通过提高版税率得到更多的版税;二是他们认为我国人口众多,销售数量应该也很大,版税自然该很高;三是他们认为我国有的出版社诚信意识欠缺,在多年的交往中,他们总结出了一条经验——预付款就是可以从某本书的版权贸易中得到的所有所得:原因在于有那么一些出版社在买到版权后不按照实际印数或实际销量及时结算版税,权利人未来的利益难以期待。
哄抬版税:我们永远的痛
在涉外版权贸易中,我国大部分出版社都能够按照自身能力和市场规律购买版权。但是也有一些害群之马,在洽谈一些比较紧俏的选题时,不顾自身承受能力而哄抬版税,导致版税被人为地抬高到了非正常的水平。当然,一些海外权利人有时也利用中国出版社版权引进的迫切心理,同时跟国内数家出版社洽谈,人为地挑起恶性竞争,致使预付版税和版税率抬高,首印数加大,版权使用期缩短。在这种情况下,高成本买版权的同时也买到了高风险。这种不符合实际的不正当竞争,不但严重影响了出版社正当合理效益的获取,有时甚至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扰乱了正常的版权贸易秩序,而且也毁损了中国出版界的整体对外形象,同时也助长了海外个别权利人的漫天要价、趁火打劫的气焰。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为此,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版权贸易规范,规范国内出版社的版权贸易行为,建立正常的版权贸易秩序已成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