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本教育观简论
(2009-04-21 12: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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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分类: 高效课堂 |
生本教育观简论
时下,当谈到以学生为本时,有的人主要是从让学生参与教学过程,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研究能力的角度讲的;有的人主要是从尊重学生,理解学生,信任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的角度讲的;有的人主要是从关注学生的需求,尤其要关注贫困学生和问题学生的角度讲的;有的人主要是从加强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的角度讲的;有的人主要是从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即学校因为有学生而存在讲的;等等。对以学生为本作出明确定义的文章很少。应该说,以上一些看法,都有其合理的成分,都包含着以学生为本的内涵,但都不够全面和准确。我认为,以学生为本,就是学校在实施教学和管理时,以所有学生合理的、根本的利益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以学生为本既是一种教育观,一种价值观,又是一种方法论,表明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如何看待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学校各项工作与教育学生的关系,学校开展各项工作尤其是教学与管理的出发点和态度等。以学生为本,主要应该体现为在教学组织上以学生为本,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相关的后勤管理上以学生为本。在高水平大学中,以学生为本,最终目的是要使学生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学校教育要以人为本,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出于政策上和认识上的考虑。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提倡发展要以人为本,这是对我国几十年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是对中国和世界优秀文明成果的继承、弘扬和发展,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更深入的认识,是科学的,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及其核心即发展要以人为本,理应成为社会各种组织包括高等学校制定政策和规划、开展教育活动、培养人才的指针,也正在成为高等学校制定政策和规划、开展教学活动的指针。
其次,从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来讲,也必须提倡和实践以学生为本。从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讲,学校这种社会组织是因为有需要求学的学生才产生和存在的,是因为有求学的学生,然后才有老师,才有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和条件的。今天,虽然大学的社会功能已经多样化,除人才培养外,还要开展科研,创新知识,还要服务社会,引领社会发展。但是,大学首先是以教学和人才培养为主的,大学教师的科研,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教学和人才培养为旨归的,大学开展社会服务的内容,重要的一块也是培养和培训人才。学校、教师和学生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如果没有了学生,老师就不能再叫老师;如果没有了学生,大学就不能再叫大学,只能叫科研机构和科技咨询或服务机构。因此,学校必须以学生为本,学校必须考虑学生及其家长合理的需要,以学生合理的、根本的需要为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
再次,以学生为本,是由教育活动的本质规定的。教育虽然承担着传承人类知识和技能的作用,但传承人类知识和技能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转化人,提升人性,发展人,使人朝着真善美的方向发展,成为一代一代的新人。知识和技能只是转化人、提升人和发展人的工具。教育如果不能发展人,造就一代一代的新人,人类也就丧失了发展的可能。因此,不论是哪一级教育机构,都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也就是以学生为本。
三、如何做到以学生为本
在高等学校中,要实践以人为本,一是要确立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在当下的中国,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们认识方面的原因,也由于高等教育本身的特点,我们还不能、也无法实行通才教育,但是,也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搞单纯的专业教育。从社会分工的现实及学生今后的就业需求出发,高等教育还要分专业培养人才,但同时,高等教育尤其是高层次的高等本科教育,更应该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所以,高水平的高等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潜力大,有创新精神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
五是拓展课外课堂,要开展广泛的、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和实践活动,包括各种讲座、各种科技竞赛、各种社会调查和实习等,让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交往能力,提高学生的情商,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训练学生的创新能力。
目前,我国正在步入市场经济时代,要求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开展经营活动,要求各行各业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即客户的需要。对高等学校讲,就是要考虑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的选择,对专业的选择等。于是,就有人包括有的学生把学生和学校的关系理解为纯粹的消费关系和买卖关系,认为学生是购买者,到学校购买学校提供的教学服务和教师传承的知识。例如,有的学生不尊重老师,不擦黑板,理由是他是交过学费的,是来享受服务的,因此擦黑板是老师的事。这种理解和认识是片面的、不完全可取的。诚然,在市场经济背景和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下,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高等学校按照国家的规定,是收取了学生的学费。但是,学校收取的学费,只是学校培养学生的部分成本,远不是全部成本。因此,学生及其家长以为交了学费,就要像在商店或其他服务组织一样,以"上帝"(顾客)的身份行事,并不完全站得住脚。另一方面,学校也不只是提供教学服务的组织,学校同时还是生产组织(培养人才的组织)。从这个角度讲,是学生主动要求学校加工他、生产他的,学生是学校加工、生产的产品。学校把学生加工、生产成为何种规格和性能的产品,主要决定于学校本身,不取决于学生方面。因此,学生不尊重老师,把老师和学校当成服务者,要求老师和学校完全按照其要求行动,是学校坚决不能同意的。
因此,我们不能因为需要考虑学生和家长的需要,提倡以学生为本,就迁就和容忍学生及其家长对学生与学校关系片面的、错误的理解,就放弃发扬尊敬师长等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当然,这样说决不意味着学校和教师可以不听取学生合理的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