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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监的自由裁量权

(2007-11-16 17:22:56)
分类: 旧闻新读·非历史

清朝有位戴熙先生,工书善画,能诗擅词,一度纵横于书坛画坛和文坛,文艺圈里有头有脸。仕途也顺利,道光十二年中进士,道光十八年出任广东学政,道光二十八年官拜兵部侍郎。可是到了道光二十九年,戴熙兵部侍郎的位置还没暖热,就被劝退了。正史上说,道光让他写对联,他写错了字,所以“罢其入值”,“降三品京堂休致”(《清史稿》卷399,戴熙本传)。所谓“休致”就是退休,就是卷铺盖走人。

我觉得吧,戴熙那么大学问,总不会连个对联都不会写,偶尔写错,肯定也是笔下误。再说对联是书法作品,多一笔少一笔很正常,我们能理解铁凝主席写错字,也该能理解戴熙写错字。伟大领袖如康熙,批阅奏章还错别字连篇呢,道光为一错字就罢人的官,似乎有些不通人情。

后来扔掉正史,再读野史,才找到了答案。原来戴熙确实写错了字,道光看了,让太监传话给他说:“某字错了,你得重写。”太监找到戴熙,先要红包,戴熙不给,那太监就说:“皇上让你重写。”却不提错字的事儿。戴熙重写一遍,交了上去。道光一瞧:“嘿,让你改个错字都不听,故意气我,撤你的职!”就撤了戴熙的职。(参见《清稗类抄》阉寺类,戴文节不善事太监)

清朝还有位武将,姓王,名字待考,同治年间在广东做官,有一年,向上司进贡广橘,被同治尝到了,同治说:“真好吃,让姓王的再送一篓吧。”王将军诚惶诚恐,装了一大船广橘,亲自押运到北京,要送到宫里去。负责交接的太监问他要红包,他不给,那太监就挑了几个最烂的橘子,作为样品交给同治,于是同治很生气,对王将军不满意起来。(参见《清稗类钞》朝贡类,广橘贡费数十万)

这两个故事的教训是:如果您在清朝做官,千万别忘了给太监送钱。当然也可以这么理解:如果您希望有人送钱,不妨自宫了去做太监。这可不是开玩笑,事实上,做太监不仅能捞钱,捞钱的时候还没什么风险。譬如那位奉命传话的太监,他故意不把话说全,万一戴熙上诉到道光那里,他可以辩解道:“我就是按皇上旨意说的嘛,你说我没把旨意说完,有什么凭据?”戴熙当然找不到凭据。还有那位奉命交接的太监,他故意挑烂橘子,万一那王将军上诉到同治那里,他也可以辩解道:“我可是随机挑选的,既可能挑到好橘子,也可能挑到烂橘子。”这位倒挺像手握自由裁量权的法官,既可以叛你无罪,也可以判你拘役,不管怎么判,他都是正义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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