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千年家居·非房产 |
在我老家,村干部一般安家到乡镇,乡干部一般安家到县城,县城的干部一般安家到市区,市里的干部则要在省会置业。至于省会的干部,按照一般规律,他们会进京买房,或者跑得再远一些,在风光无限的澳洲大草原挖洞筑巢。俗话说得好,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只要有办法,谁不乐意给自己弄个更好的窝呢?所以也不光这些当官的,这两年,教师、工头、司机、厨子、摊贩甚至破烂王,都一茬一茬地往城里搬。您说是为了投资也好,为了提高生活水平也好,为了方便孩子上学也好,为了躲计划生育也好,反正他们借了钱、贷了款,学着那些官员的样子,向更高一级的地方,乔迁了。
在我现在居住的城市,还有另外一种购房群体,他们要么为了投资,要么是闻厌了都市的烟尘和尾气,要么钱包太小,被越吹越大的房价泡沫所放逐,放逐到乡村、集镇和小县城,在那里买房,或者买地建房。从置业动机上看,这群购房者和前面那群大体一致,都是为了对自己更有利。从表现形式上看,两者的方向刚好相反,前面那群是往上走,貌似农村包围城市;后面那群是往下走,貌似当年知青下乡。
我试图把这些表象归纳为某种普遍定律,譬如可以叫它“不动产对流定律”。具体来讲,就是由于不同购房者的存在,使得城市的不动产产权总是流向乡村人口,同时村镇的不动产产权也总是流向城市人口。这样对流,有助于城乡一体化,也让城区外扩的势头更难控制,使本来不高的村镇地价飚升起来。但不管结果好坏,对流本身难以避免。
我还试图跳出当前,在尘封的过去找寻不动产对流定律,结果发现,在任何一个正常的商业时代,都有和今天非常相似的对流现象。换言之,只要有物权、有交换,就有不动产对流。比方说,明朝初年,城区土地完全国有,城市住房统一分配,农村居民也被里甲和户籍牢牢捆住,这时就像咱们20年前那样,无论城市不动产还是村镇不动产,都真的“不动”了。然而明朝开国不到50年,两浙商贩就杀向京城,办了假户口,移民造屋,开铺建房。同时南京的士大夫也开始进军江北,在乡下大规模买地,建起庄园或别墅。从这时起,到民国结束,对流持续500年没有间断。
如果把不动产看成是流动的水,那么不动产对流定律就是一套水循环系统。该系统主要有两根管子,一根从乡村到城市,是上水管;一根从城市到乡村,是下水管。明朝以后500年间,进城买房的多,上水管流量大一些;下乡置业的少,下水管流量小一些。这样很正常,很符合自然规律。不正常的是,那根下水管经常堵塞。
举例言之。大明景泰三年,在北京上班的御史王义邻去大兴买地建房,交了钱款,相关部门却不给过户,非要在3%的契税之外另加一笔附加税。大清乾隆三十九年,在苏州上班的师爷孙潜用去吴县买地建房,合同签了,产权也过户了,四邻却闹到官府,说他和原卖主没经四邻同意,属于非法交易。民国八年,松江府一位姓朱的老板携家属迁到城外,买下某寺院闲房若干居住,却被松江驻军赶走,说买的是公产,要没收,给驻军长官塞了五十块大洋才算完事。
这些都是陈年旧事,但却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感。在内地小县城自主建房的朋友都知道,如果您一不是土著,二不是本地领导,三不是黑社会,四又跟土著、领导、黑社会等等拉不上关系,那就等着惹麻烦吧。或许您顺顺利利拿到了地皮,但人家不给过户;即使过户了,人家也不给立项;哪怕立项过关,还会有一帮土著、领导或者黑社会找上门来,通过各种让你头疼的方式暗示你做点儿贡献。也就是说,您想让村镇不动产流向自己的时候,面临的不只是经济问题,还有许多非经济的势力,是它们堵塞了不动产对流的下水管。
下水管堵塞可不是小事儿,它会给当事人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还会让越来越多的业主和资金拥堵于大城市。这边是继续飚升的城市地价,那边是嗷嗷待哺的村镇经济。
有一点让人乐观:上述现象总是发生在内地小县城,而不在商品经济发达、商业环境良好的沿海。也许是越穷的地方,土著越恶,官员越贪,黑社会越猖獗,然后下水管越堵塞。
有一点让人悲观:下水管越堵塞的地方,也就越穷,然后土著越恶,官员越贪……这是个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