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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房”这个词儿,在今天可不是什么好词儿,这个词儿一旦粉墨登场,就意味着一声巨响,然后是尘土漫天,然后舞台的布景上,一片残垣断壁,几口飞血。
在南宋则不然。在南宋,“塌房”不是吓人一跳的动词,而是温文尔雅的名词,它给人的感觉不但不恐怖,还漫着水气,泛着光影,明目皓齿,静女其姝,有点儿云在青天水在瓶的意思。直接些说,就是建在水中的房子,悬山,飞檐,曲廊,玲珑窗,平座高挑,四面皆水,隔岸有浮桥,租给南来北往的客人,当货仓用,当店面用。
那是南宋中后期了,临安城挤满了蜂拥而至的皇族、军户、富商和难民,东西南北数十里,人烟生聚,民物阜蕃。人一多,城就窄,空间就成了金钱,有路子的衙门各显神通,临街建邸店,背街建客房,把能开发的土地全都开发了,偌大一临安,只剩下水面还是空的。这时候,又有人把发财的希望寄托在水面上,一群皇亲和富户,以及几家寺院,在北关水门、梅家桥畔、白洋湖的小岛上,见缝插针地建起房子,然后赁出去,按月收租,名叫“塌房”。
翻翻真宗实录,其实早在北宋,东京汴河两岸就有塌房了,也大多是私人开发,用来做商店,还有租给官妓当营业场所的,极像明代南京秦淮河畔的河房。我不熟悉宋元白话,不懂“塌房”俩字儿的本意,只能猜测,它大概就是指水边的房子。
如上所述,北宋东京有塌房,南宋临安有塌房,元大都是什么情况不得而知,到了明朝,塌房则是遍地开花了的。朱元璋定都南京,曾让工部在三山门外,临秦淮建塌房,然后赁给商户。朱棣定都北京,也让工部在彰义门外建塌房,然后赁给商户。后来明代宗朱祁钰执政,不仅京城,连京畿大兴、宛平两县,也建了塌房上万间。
宋朝塌房多属私人开发,政府至多只能收些营业税,明代塌房则全是朝廷兴建的。朝廷有本钱,也有势力,可以强令商户们搬进塌房营业,可以让厢坊长吏代收月租,从客源到管理,每一个环节都没风险。北宋朝廷向汴河沿岸居民征收过“塌房钱”,那不是房租,而是营业税。在《明史》食货志里,则有归属杂课的“塌房税”,那却不是税,而是房租。
最后说说租金吧。洪武二十四年,南京的塌房,每间每月纹银一分。宣德四年,北京的塌房,每间每月宝钞五百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