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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盗圣

(2006-06-19 11:15:57)
分类: 旧闻新读·非历史

大人物常有独特的癖好,卢梭也不例外,这个靠一本《社会契约论》震动世界的人,这位十八世纪欧洲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居然爱上了小偷小摸,并把此爱好上升到哲学的高度。

卢梭名言:我偷的只是用途,而不是金钱本身。(《忏悔录·卷一》

——题记。

 

偷人东西而不被大家讨厌,这样的人物为数不多,我们熟知的,鼓上蚤时迁是一个,锦毛鼠白玉堂是一个,三盗九龙杯的杨香武是一个,古龙笔下的楚留香也是一个。但是,这些人统统没有资格获评“盗圣”的美称,连那位轻功天下无双、妙手冠绝江湖、在女孩子眼中最帅的楚留香,其职称也只是“盗帅”,离“圣”还差了一辈儿。

唯一有资格评上“盗圣”的,只有卢梭。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卢梭的职业生涯从一捆青菜开始。那时候他还在日内瓦当学徒,一个馋嘴的同事让他偷青菜,他不干,那同事就激他:“瞧你身轻如燕,连棵菜都偷不来,真丢死人啦。”卢梭嘿嘿一笑,溜进那同事家的菜园子,手脚麻利地拔了一捆菜出来。

偷东西跟吸毒一样会上瘾,自打偷了这捆菜,卢梭就隔三岔五光顾一回菜园,并把战利品处理给下家:菜市上一位老太婆。不仅偷菜,他还顺理成章把业务扩展到偷苹果、偷酒和偷钱上。有道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卢梭在一次偷苹果时失手了,他正用叉子扎取两只苹果,耳边忽然响起一声炸雷:“好哇!”人家自然不是夸他偷苹果偷得好,而是要给他一顿胖揍的表示。

坦白地说,卢梭缺乏成为神偷的硬件。他有鸡眼,走路得用脚后跟,很难练成楚留香那样的绝顶轻功;他还患有膀胱炎,这也不利于做梁上君子,因为任何一位尿频的侠盗都不适合长时间待在匾后或者梁上。作为“盗圣”,卢梭的卓越之处不在于实践,而在于理论。

盗行自古就有理论,什么“兔子不吃窝边草,好汉不做二手活”、“货到手中压三天,谨防货主钓长线”,卢梭的理论比这些要高深多了。在《忏悔录》中,卢梭分析自己偷东西的动机,他说:“钱能保持一个人的自由,挣钱的过程却很痛苦,其程度甚至超越了花钱的快乐;为了不痛苦地追求自由,我只有去偷。”然后他觉得这么说不足以服人,又为自己辩解道:“我并不想去偷金钱,我只爱金钱的用途。”

按照他的理论,如果他和您住一个小区,顺手偷了您的自行车,却不幸被您发现,在被扭送派出所之前他会振振有辞道:“我只要自行车的用途,并没打算要你的自行车;如果你把自行车的用途和自行车分开,当我拿走用途的时候,就不会带走自行车了;既然你没有这么做,我来拿这辆自行车的用途,就不得不带走这辆自行车。你说这能怪我吗?”趁您听得头大,这家伙赶紧撒丫子。

还好卢梭自己明白,即便有强大的理论作武器,偷东西仍然不是个值得赞赏的爱好,对拥有这种爱好的人来说,越是辩解,就越显得无耻,这仍然是卢梭的话。虽然明白这个,卢梭该偷还是要偷,他是伟人,也是小人,光彩夺目的桂冠下面隐藏着苍蝇屎,真实的桂冠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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