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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法官断家事

(2007-12-04 21: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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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法制宣传日

法律服务你

家事如天

关注民生

分类: 生活与法
    今天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在央视《法律服务你》,看到一场精彩的二审,主审法官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大法官(全国只有四十几个大法官)。案件是家族企业的矛盾:老袁告自己的儿子和老婆,在三千万资产的餐饮公司中,股份却没有他的。
    我说精彩,不是看到法官慷慨陈词,彰显法律的威力,相反倒是庭前庭后,都是法官的苦口婆心,充满人情味的交流。开始双方当事人还怒不可遏、声泪俱下呢,几番推心置腹之后,一家人拥抱在一起。调解结果恰恰解除了老袁的担忧:第一,确认老袁是家庭财产权利人之一(本来就有共同财产嘛);第二,每月支付老袁零花钱四千元(袁妻每月工资是3千元)。
   
    注意到法官做的:在调解之前,拉着双方当事人的手“过来拉一拉手”,“最好再来一个拥抱”;在达成调解之后,又主张“一家三口照个相,然后我们再跟你们合影”。
    注意到法官说的话:“要双赢,不要只是一方赢”,“家事如天”,“要把民生放在首位”、“作为大法官,我如履薄冰,因为你的思想、道德影响国家的法律,也影响着其他的法官”。
   
    谁说法不容情?这场最高人民法院开庭的二审,几乎就没有什么法言法语,有的就是人情、人性、耐心、和谐。
    好的法律,还要好法官来运用。好的法官,不仅要捍卫法律的尊严,更要呵护人的尊严以及社会关系的和谐,这就要求他不仅谙熟法律,还要充满人文精神,掌握沟通艺术,这样才可能真正实现法律服务大众。
    作为普通百姓,如果有一天不幸卷入诉讼,也要尽可能接受法官的调解,各让一步,不仅结果可能好于判决,更重要的是,走出法院大门,你会多一份亲情友情,少一些冤家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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