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要
一、华文教学是第二语言教学,是“外语”教学,是对外汉语教学的一大组成部分。
二、华文教学的对象主要是华裔,其有两个重要特征:1、是外国人;2、主要是汉民族。汉语是他们的第二语言,又是他们的民族语言,是外国的少数民族(汉族)学其本民族(汉族)语言。
三、就现实情况来看,华侨华裔有他们特别的“汉语环境”和“汉文化环境”,所以作为对外汉语教学组成部分的华文教学,在遵循语言规律、语言学习规律、“文化差异”规律这三大对外汉语教学规律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华文教学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及原则,要处理好对外汉语教学规律这一共性和华文教学的个性之关系,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相辅相成。
四、华文教学在“语言要素”方面要兼顾方言、繁体字、注音符号这一层次,但最终目的还是与以“老外”为对象的汉语教学一样,即必须运用各种科学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在听、说、读、写、译各方面都掌握好普通话和简化字。唯其如此,才算是在根本意义上掌握了汉语,在根本意义上达到了教学目的。
五、华侨华裔在其漫长的历史中,创造了一种异国他乡的汉文化——华人文化。华文教学的“文化要素”不仅应该兼顾这种文化,并要对这种文化的发展和成熟起促进作用。因为这种文化的发展和成熟,在客观上将有利于华裔青年对自身及中华民族的认识,有利于华裔在所在国的生存和发展,有利于所在国与中国的友好交往。
六、正如吕必松先生所讲,对外汉语教学是个综合概念,至少有三个意思:是指一项事业,是指一种业务,是指一门学科。华文教学亦是如此。华文教学作为事业、作为学科、作为业务,有二个目的:培养提高学生汉语交际能力;培养友好人士,发扬中华文化,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各民族的友好往来。从现实意义来看,前者是众所周知的“明目的”,后者是心照不宣的“潜目的”。“明目的”是可测量的,“潜目的”是不可测量的。“潜目的”是通过“明目的”来达到的。
七、概括地说:华文教学是汉语语言教学,是指对华侨华裔(主要是华裔)学生进行汉语、汉文化及华人文化的教学工作,包括教和学两个方面;在兼顾方言、繁体字、注音符号的同时,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培养训练学生在听、说、读、写、译各方面掌握好普通话和简化字;在兼顾“华人文化”的同时,传授最广意义上的中华文化,帮助学生客观地认识自己,最终促进“华人文化”的发展和成熟,促进学生所在国与中国的友好交往。
八、编写华文教材除遵循语言教学的原则外,还应遵循“华文性”的各项原则:1、“语言文字文化”原则。2、“兼顾性”原则。3、“华人文化”原则。4、“言语性”原则。5、“寓民族文化教育于语言教学之中”原则。
华文教学的性质与特点
华文教学早已是种客观存在。作为一门学科和一种业务,其发展至今,是第二语言教学,归属于对外汉语教学。这已成为一种共识,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但到底应该如何认识和把握作为对外汉语教学的华文教学之范围、特点、性质、原则甚至规律呢?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总结和研究,还有许多事情需要我们去做。本人不揣冒昧,在本文中谈谈自己的看法,算是抛砖引玉,与大家共勉。
一、关于“华文教学”的名称
l、“对外汉语教学”是相对“对内汉语教学”而言的
对外汉语教学作为门学科已无异议。之所以称“对外汉语教学”,是相对“对内汉语教学”而言的。“教学对象的不同是内、外汉语教学的赫然分明的界线。”“对内汉语教学是中国人把汉语教给中国人;对外汉语教学是中国人把汉语教给外国人。就教学对象而言,前者是中国人,后者是外国人。”“就因为教学对象的不同,才使内、外汉语教学双水分岭,两峰并立,各有各的门户,各有各的体系”(《内、外汉语教学的分野》孙钧政)。此言极是。
近五十年来,对外汉语教学一步一个脚印,由初创阶段、巩固和发展阶段、恢复阶段而进入了蓬勃发展阶段。(吕必松《对外汉语教学概要》)时至今日,说起对外汉语教学,就其涵盖面存在着两种理解。第一种:包括以纯粹外国人(通常所谓“老外”)为对象的汉语教学;以华侨华裔为对象的汉语教学。第二种:除第一种外,还包括对非汉语为母语的中国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而通常所讲的对外汉语教学,主要是指第一种情况,即指以纯粹外国人为教学对象的汉语教学和以华侨华裔为教学对象的汉语教学两大部分。
2、“华文教育”是相对以“老外”为对象的汉语教学而言的
以华侨华裔为教学对象的汉语教学,在海外及中国大陆称为“华文教育”,(亦称“华文教学”)。在台湾除称为“华文教学”外,还有称“国语教学”、“华语教学”“华语文教学”及“中文教学”的。
从历史上看,以华侨华裔为教学对象的汉语教学,经历过一个漫长而不断发展的历程:由“华侨教育”而变为“华人教育”,由“华人教育”而发展成“华文教育”。“华侨、华人教育,均属于不同性质的概念。华侨教育,是指华侨在侨居国所办的教育。华人教育,是指在华人入籍国所办的教育。华文教育,是指华侨华人子女接受中华民族语言文化的教育。”(《关于华文教育的变化与发展初探》王学民)如果说“华侨教育”、“华人教育”是“在侨居国”和“在入籍国”所办的教育的话,那么“华文教育”则打破了这种地理的界线,国内大陆北京华文学院和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台湾有关的各类学校所从事的亦是“华侨、华人子女接受中华民族语言文化的教育”之工作,其自然非“华文教育”莫属了。
3、“华文教育”与“华文教学”只是提法不同
l990年9、10月“首届国际华文教学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办),“华文教学”的提法为大家所接受。我个人认为,之所以用“教学”,只不过是为淡化“育”字而已。再者。既然归属于对外汉语教学这一大类,还是用“华文教学”自然些。
简单地说,“华文教学”是指对华侨华裔(主要是华裔)子女传授中国语言文化的教学。“华”有两层含意:(一)华侨华裔;(二)华语(及其文化)。正如对外汉语教学是在汉语教学的大前提下,相对对内汉语教学而言的那样,华文教学是在对外汉语教学的前提下(因为三千多万海外华人现在绝大部分已入了所在国国籍,已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外国人),相对以纯粹的外国人为教学对象的汉语教学而言的。
二、也说五个W和一个H
在新闻学理论中,有新闻六要素——五个W和一个H的说法:什么时候(WHEN)、什么地点(WHERE)、什么人(WHO)、什么事情(WHAT)、什么原因(WHY)和什么结果(HOW)。要弄清楚什么是新闻好好理解这六要素是很重要的。无独有偶,有人在研究对外汉语教学理论方面,也常提到五个W和一个H,其涉及到了对外汉语教学理论研究的主要领域,即:谁学,谁教;为什么学;学什么,教什么;怎么学,怎么教;在什么时候学;在什么地方学。有比较才能有鉴别,下面将华文教学与以纯粹外国人为对象的汉语教学作个比较,以求在两者的异同中更好地认识华文教学的特点、性质等。
(一)谁学?谁教?
提出这两个问题,是要弄清楚教学对象的情况(尤其是要弄清楚其有什么独特之处);教学者的情况;及教者与学者的关系。
l、华文教学是以华侨华裔(主要是华裔)为教学对象的汉语教学
现在全世界三千多万华人中,绝大多数已入了所在国的国籍,他们持所在国护照,是所在国公民。与“老外”一样,他们是外国人。与“老外”不同的是,他们是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外国人。换言之,他们是由中国人变成的外国人。正如菲律宾华裔青年联合舍董事洪长玉女士在一次华文教育座谈会上所讲:“许多华校(指菲律宾的中文学校)至今仍旧教导学生‘我是中国人’。我不同意这种教法,因为他们已是华裔菲人,是菲律宾公民,而不是中国公民。”确实,他们首先是所在国的公民,然后才是“中国人”。尤如中国的乌兹别克族、朝鲜族那样,首先是乌裔、朝裔的中国公民,然后才是乌兹别克族、朝鲜族。“老外”祖祖辈辈都是外国人,就其民族性而言,是中华民族的异族,而华裔仍还是中华民族——主要是汉族。既然民族属性未变,其身上“中国人”的成份就不会彻底而永远地消失。世界网坛明星美籍华人张德培在网坛上取得过举世注目的成绩,据说当记者问他作为职业网球手,在打球时,觉得自己是作为美国人多些,还是作为中国人多些时,年青的张德培回答说:作为中国人多些。华裔的这种特殊性对以其为教学对象的华文教学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说“就因为教学对象的不同,才使内、外汉语教学双水分流、双峰并立”的话,那么也正是由于华裔是由中国人变成的外国人这种特殊性,使得华文教学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独成一大部分。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华文教学应该由“我是中国人”的教学改为“我是汉族人”的教学。
2、无论国籍如何,华文教学的教师都是(基本上都是)汉族人
华文教学工作者有两类:职业的和非职业的,即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家长。其中绝大多数是职业和半职业(兼职华文教师)的。教师的背景有三种:大陆北京华文学院、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及暨南大学华文学院的教师;台湾所办有关的院校的教师;学生所在国各华校(中文学校)及各类补习学校的教师。
3、华文教学是本(汉)民族教师教本(汉)民族的学生
除所在国的华语教师与学生是外国人教外国人外,其他的是中国人教外国人,这点与以“老外”为对象的汉语教学相同。不同的是,无论大陆、台湾、还是其他各国的华校的华文教学,都是本民族人教本民族人(有些还是同乡人教同乡人),即:异乡他国的汉族人教异乡他国的汉族人和中国本土的汉族人教异乡他国的汉族人两种。因此,独特之处发生了:除了外语(学生所在国的母语——学生的第一语言)外还有汉语方言可当作媒介语,甚至有以方言为华文教学之目的语的。
(二)为什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