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该旗帜鲜明地打击炒房行为
尹中立
2005年5月出台的“国八条”的核心思想是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从实施的效果看,应该说是初见成效,其标志是房地产投资的增长速度在减缓,部分地区的房价上涨趋势得到初步遏止。
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控制房价上涨的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2005年第三季度以后,就在上海地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得到遏止的同时,以深圳为代表的珠江三角洲的部分城市的房价开始加速上涨。从统计数据看,2005年,深圳的住宅价格同比上涨超过16%,广州周边的几个卫星城的房地产价格也有明显的异动,北京的住宅价格同比上涨也超过20%。另外,一些中小城市的房价不仅没有受到政策调控的影响,而且呈现快速上涨的势头。
不管对此作何解释,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炒房行为的存在是这些城市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这说明,2005年的房地产政策还有不到位的地方,需要出台进一步的政策才能遏止房地产投机。
2005年房地产政策在哪些方面还需要改进?笔者认为,最大的问题是政府打击炒房行为的态度不够旗帜鲜明。
例如,在“国八条”出台之后,有一位开发商的代表人物赴温州给炒房者打气,从中央二台的报道中我们清晰看到他面对一大批追随自己的温州炒房者时气定神闲的说道:“有钱买房,不管买多少套都是合法的,中央的政策不是针对炒房行为的,…”他企图从理论上颠覆国八条打击炒房行为的政策意图。之所以有这样的言论和观点,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政策不够明朗。
再如:“国八条”的标题中含有“稳定”二字,于是,有人就故意强调稳定,认为国家的政策是为了稳定房价而不是打压房价。针对这种言论,有关领导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有的解读很有意思啊,比如这次有的人把国务院的八点意见解读成:中央的意思,房地产价格不可大涨,也不可大跌。意思是我们慢点涨就行了。那还调控什么呢!这样的解读让人手足无措啊。”显然,领导的讲话是代替不了文件的,既然我们的政策是为了打击炒房行为,是为了打压房价,为什么不明确地表达出来?
近来,又有人给炒房行为寻找理论依据,有媒体公然说什么“炒房团惹了谁”,甚至于有人说,“所谓的炒房就是房产的买进和卖出,商品房作为商品是用买和卖的,禁止炒房就是禁止商品买卖,这是一种违背宪法之行为”。笔者在2年前就撰文指出:“要象打击票贩子那样打击炒房者”、“禁止炒房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选择”。在理论上阐述这些观点是容易的,要使之实施则需要政府的决心。
近来,读到包宗华先生《韩国“整治”房地产投机的启示》的文章,很受启发,该文是2005年底中、日、韩三国房地产专家交流的心得之一。2003年以来,韩国的房地产价格也大幅度上涨,韩国政府和有关专家分析,造成房价连年飈升的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地少人多加上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是房价持续上涨的基础性因素;二是大量投机者涌入房地产市场,是房价飈升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三是媒体对房地产投机津津乐道的舆论“力量”,产生了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四是政府对投机活动的“不作为”,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这些和我国的情况如出一辙。值得学习的是韩国政府在整治房地产投机时的态度,特别是卢武铉总统宣布,“这是一场与房地产投机势力进行的战争”。既说明这一整治任务的艰巨性,又表明政府要把整治任务进行到底的决心和信心。在政府表明要与房地产投机作坚决斗争的态度后,广大媒体也顺应形势参加了“斗争”,从而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攻势。
韩国只有4千多万人口,在打击房地产投机方面尚且下了如此大的决心,而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在打击房地产投机的过程中没有政府的坚决的态度是难以取得成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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