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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开征物业税的拐点效应

(2009-08-06 09:45:34)
标签:

物业税

实施

控制

泡沫

租售比

保值

关注

房产

    深圳市委市政府日前通过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发布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实施方案》中,对财税体制也提出多项改革措施。其中,我认为章节不多但是意义深远的“适时探索开征物业税”及“2010……下半年试运行”的提法在内地房地产市场绝对引人关注及可能带来颠覆性的市场变化。

    众所周知,物业税出台始终是雷声大雨点下,在推行物业税的时候,由于物业税属于地税范畴,首先可以从部分城市开始推展,而非全国一起实施。本次深圳率先公布推行的时间表,在内地包括京津沪穗大城市在内的一线成熟房地产市场都属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但是对于投资比例过高的市场来讲,物业税无疑是对整个市场的重大拐点及利空,在短期内可能造成房价骤降,当然长期来看,从避免房产资源空置,减少社会资源浪费,稳定房价,转变地方政府对“卖地冲动”的土地财政模式,对未来整体区域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性发展均是长期重要的利好。

    短期内,由于物业税极大地提高了房屋持有的成本,因此物业税的征收将首先减少空置率,降低租金成本,其次由于租售比的扩大投资回报骤降将导致房屋出售剧增,价格在短期内出现骤降的局面,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对已经产生的泡沫的消化,房价将稳定在合理的水平并在经济的拉动下可持续的增长。

    在北京这样的城市,实际上隐性的空置率极高,许多北方人的消费习惯是买了房即放在那里不租不售保值增值,而物业税的出台将极大改变这种社会资源的浪费,有利于改变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房地产是投资工具的观念,对整个市场的可持续性发展极为重要。

    因此深圳的物业税出台示范将势必给其他城市有波及效应,绝对值得大家关注推进进程。


为什么“物业税”如此被关注?!20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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