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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评论平衡贫富差距曲解刺激房产 |
1、物业税的开征是否应该和家庭的个人收入及家庭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关联,这样才能充分保证中低收入家庭不至于陷入税负过重的陷阱;
2、对于过去政府公务员透过种种途径获得的住房,可能们有产权,但是是否需要将这些违规住房公开化及可查询?是否应该承认既得利益?
3、特别是70年使用权的问题,如何处理已经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购房人?
4、实际上物业税可以从根本上做到“平衡财富”、“缩小贫富差距”,因为按照中国的消费文化,越高收入阶层往往拥有越多或越贵的住房,物业税开征可以做到“劫富济贫”……
5、基于物业税开征涉面广泛,因此依照目前来看,在技术层面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如全国的产权登记尚没有联网,一个人在多处购房无法核实,在产权登记方面,还有众多的政府、公务员“保密产权”不能公开对外,我们还没有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没有做到全国税务系统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