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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原创 |
上个月,去香港采访浸会大学“国际作家工作坊”之余,在北岛家结识了香港小说家董启章先生。此君梳一小辫,貌雅痞而极诚恳,赠我以他的煌煌“自然史三部曲”之两部——《天工开物·栩栩如真》和《时间繁史·哑瓷之光》。我对香港是否有文学是将信将疑的,因为此地太忙,文学却非无所事事者不能为。回宾馆翻《天工开物》,却吃惊不小,蓦然想起北岛的一句话:“非得把作家放在香港这样的地方才能测其真伪”——在如此超级商业社会若还孜孜于严肃创作,一定是怎么也克服不了对文学的痴爱所致。董的小说空间与他居住的城市空间相神似:繁复,细密,挥霍,弯弯绕,物像充盈,变化精微,没有敏锐空间感的人,容易因表面的相似性而迷路——往往走过了不同的小路,却来到了同一地点;或以为走的是同一条路,却抵达了另外的地方。小说序言引了一段巴赫金的话,足以让每个作家艺术家都愣愣神,现抄给诸友共享:
艺术家和个人通常是幼稚而机械地结合于一身;个人为了逃离“日常生活的困扰”而遁入艺术创作的领域,暂托于“灵感、甜美的声音和祈祷”的另一个世界。结果如何呢?艺术变得过于自信,愚莽地自信和夸夸其谈,因为它无须对生活承担责任。相反,生活当然无从攀附这样的艺术。“那太高深哪!”生活说。“那是艺术啊!我们过的却只是卑微庸碌的生活。”
当个人置身于艺术,他就不在生活中,反之亦然。两者之间没有统一性,在统一的个人身上也没有内部的相互渗透。
那么,是什么保证个人身上的诸般因素的内在联系呢?只有责任的统一性。我必须以自身的生命回应我艺术中所体验和理解的,好让我所体验和理解的一切不至于在我的人生中毫无作为。可是,责任必然包含罪过,或对谴责的承担。艺术和生活不单必须互相负责,还应该互相承担罪谴。诗人必须记着:生活的鄙俗平庸,是他的诗之罪过;日常生活之人则必须知道,艺术的徒劳无功,是由于他不愿意对生活认真和有所要求。
艺术与生活不是同一回事,但应在我身上统一起来,于统一的责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