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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8.17)狂生傲语

(2000-08-17 20:35:32)
分类: 五常谈艺术

个多月前,深圳市政府邀请我到那里一行,款待我的人除了深圳的官员外,还有从四川、北京、广州等地来的旧相识,是搞刊物的,要替我作访问。闲谈中,他(她)们说在中国大陆,差不多所有大学生都知道我这个人,但评价却不一样。

「人怕出名猪怕肥」,声名这回事,我历来是避之惟恐不及的。我从来不用名片,写信不用衔头,传媒要访问,接受的都是朋友关系,不好意思推却。我不推却的,是学生邀请讲话。然而,「出名」这回事,求之不得,推却更难:一传十,十传百,「出名」指数是以倍数上升的。无从禁止,罢了,罢了!

听到朋友说外人对我的评价不一,我倒有兴趣知道他们怎样说。既然避不了,就要面对现实。在深圳会面的朋友说,少数的中国青年说我「狂妄」,多数的对我是「狂迷」,差不多一致的说我是学术界中的李白。「狂妄」之评我不同意,对我「狂迷」很有点那个,但把我比李白,是擦中了「鞋」,使我高兴万分。

我不敢说自己似李白,没有资格似李白,但却很想似李白。夸大一点来看自己,我的才华可能有李老白的十分之一。懂得欣赏李白也算是有点过人之处吧。

问题是,外人为什么会对我那样看?我从来不哗众取宠,不搏「出位」。自己要知道的学问,我虚心求教——要不然,不会有那么多的高手乐意教我,而且教得那样用心,那样起劲。说我喜欢「我行我素」,是对的。但那有什么不妥?生命是我的,只有这一次,若阿谀奉承,言不由衷,岂不是辜负了自己?

前思后想,外人看我从来都从两端看,可能是因为我有点「怪」,有点与众不同。但每个人都必定与众不同。我的「不同」可能比较特别,连自己也搞不清楚。

一个明显之「怪」,是人家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的,我可能怎样尝试也做不到;但我自己能做到的,外人往往不能够。举一个例,数十年前搞黑白摄影,黑房放大的功夫我是个专家,在美国加州要拜师者甚众。我的困难是自己在黑房放大的相片,用同一底片的,永远是张张不同。就是初学不久的也可以做到张张一样,但我怎样也办不到。放十张,张张不同,但通常有一张会是精品。十张的平均水平不高,但最精的一张却无与伦比,外人怎样也办不到。此乃「怪」也。

论记忆力吧。新相识朋友的名字,我要听十多次才记得住;自己在美国之家的地址、儿女的电话号码,永远记不起(要经太太找他们)。另一方面,你可能不相信,诗词、古文之类,三十岁前我过耳不忘。就是到了四十多岁,为一件石油垄断大官司作顾问,我毫不费力地强记文件三千多份。此亦「怪」也。

在思维上,我的本领也大略如此。好些朋友认为是显浅不过的问题,我听来听去也听不懂,想来想去也想不通。但朋友认为是湛深的,时来运到,我可能在几秒钟之内找到答案。

巴赛尔(Y.Barzel)在他一本书的序言中,就提及七十年代他和我的一件琐事。一个当时新兴的理论观点,他认为不对,想了几天,稍知错处何在,但想不清楚。某天我走进他的办公室,他告诉我那理论观点(之前我没有听过),不到一分钟我就清楚地指出为什么是错了。有趣的是,在作石油研究中,有一个「甲等于乙」的理念众所周知,但我就是不明白,去求教巴赛尔,他一听就明白,向我细说了半天,我还是不明白。到最后,大家决定不再谈这理念了。

在洛杉矶加大旁听赫舒拉发(J.Hirshleifer)的课,我那不平均的思考本领,往往语惊四座,于是成了名。赫师在课堂上问:「为什么结了婚的人会多买人寿保险呢?」(答案应该是:结了婚,责任大了,躲避风险的意图增加。)我答道:「因为结了婚,保险经纪在婚姻注册处找到你的姓名地址,就跑来向你游说!」同学们笑弯了腰,我却不明白有什么可笑。赫师替我打圆场,说:「这一课我本来要谈风险,但史提芬说保险可能与风险无关,我们倒要考虑一下。」

另外一次,也是在赫师的课上,我的表现就不是那么蠢了。劳工超时的工资比不超时的高,所以工作与休闲之间的相对价格线是弯曲的。赫师说他想了好几天,也不明白为什么在分析上,超时工资不能达到柏拉图的至善点。他把问题画在黑板上,还没有画好我就提供了答案。

能人之所不能,不能人之所能,是每个人都有的际遇,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我的「问题」,或可说是比较特别的际遇,是外人看我似乎永远是从我之所能那方面看,而忽略了我之所不能。这样看,就免不了把我夸张起来了。

在这「夸张」的问题上,我自己也是要负一点责任的。虽然我没有试图掩饰,「不能」的事我不会津津乐道。倒过来,自己称心之作,免不了要多说几句。记得在大学上心理学的课,教授说:「人的记忆会无意识地自我调整,称意的记得久,不称意的忘记得快,若非如此,生命苦不堪言。」可以说的是,这种「调整」我似乎比别人来得快。

任何人都像我一样,在痛下苦功之后若得到一点成果,会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一番。拍得一帧好的摄影作品或写出一幅好书法那样无足轻重的事,我可以引以为傲而整晚睡不着。

事实上,我在任何造诣上要有点成果,为的主要是自己欣赏一下,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记得在一九八一年末,我昼夜不分地用墨水笔写下我想了十三年的《公司的合约本质》,不知写了多久,但在写完初稿的一剎那——还没有给女秘书打字,更勿论后来的修改——我知道该文会是传世之作,不禁仰天大笑!

百无禁忌,不滞于物,自我陶醉,于世俗有所不合。更与世俗不合的,是一旦在某题材上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我不会再涉足于该题材上。《公司的合约本质》写好后到今天,除了对学生解释外,任何学者朋友向我提出公司理论的问题,我都忙顾左右而言他;不知何方神圣寄来求教的有关「公司」的文章,我从来不看。其它我写过的自己认为满意的题材,皆如是。这不是看人家不起,而是自己走过的艰苦的路,千山万水,到最后披襟岸帻,怎样也不愿意再走该路了。

是之谓狂生欤?

(按:作者在文末所用的「披襟岸帻」,取自清人孙髯翁的大观楼长联,是说解开衣襟及高举头巾,言其喜而傲也,请参阅《千古绝联》一文,见本书第五十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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