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五常谈艺术 |
在大众刊物上发表文章,作者不能不顾及读者的品味。专业性的文章,只要行内一小撮人看得懂、喜欢看,就足够了。但写大众化或通俗的文章,总希望大众也喜欢读。这不是要哗众取宠(事实上,哗众取宠的风格没有持久性),而是希望能有较多的固定读者。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几年前我在《经济日报》发表了《可读的文章是怎样写的》,颇受同行的认可,但那是正规的老生常谈。香港的读者自成一家,有其独特之处,对他们来说,正规的”可读的文章”不一定是他们爱读的。
我在香港的大众刊物发表文章,整整十年了。这是一段颇长的时间。在这些日子里,读者的友善反应使我对他们的品味略知一二。对香港读者来说,文章的”可读性”固然重要,但同样重要的有其它三点——而这三点在美国似乎是不重要的。
其一,香港的读者不喜欢老化了的文字。这是说,他们爱读的文章,总要有一点”童真”。不管你是天下知名的文章老手,但文章读来好像是六七十岁的人写的,他们在某程度上就会有点抗拒。太天真的、好像是小孩子写的文章不成,但文章读来,作者给读者的感受,最好不超过四十岁。
这是一个不容易处理的问题。我已过了知命之年,怎还可以写四十岁人的文章?在文字上,我怎可以返老还”童”?强而为之,不是有点造作吗?一年前我打算”封笔”,《壹周刊》坚持要我继续写。我于是对杨怀康说:”我很怕我的文字老化!”他听着,哈哈大笑,笑得很开心。他可不知道,文字老化是无可避免的事,迟早会发生。
杨老弟,走着瞧吧,你也会有文字老化的一天!
香港人不喜欢老化了的文字,不难明白。历久以来,香港是一个青春常在的城市。这个城市产生了”无厘头”的文化,而且有置生死于度外的意识。对香港人来说,生活是要多采多姿的。这些人当然不喜欢老化的文宇,尤其老气横秋的文字。
其二,作者要坐在”地上”而不要坐于高处说话。香港的读者喜欢学习,凡事想知道多一点,但却不喜欢被教训。如果我在文章里”摆款”说:我是教授,你是学生,且听我教你一下——那么读者就会避我如蛇蝎了。我可以说我是教授,但不能下意识地认为读者是我的学生。假若我为文时的意识是:我虽然是教授,但你与我是平等的——他们就乐于接受了。在我来说,这点很容易办到,因为我觉得事实就是这样。
我不明白为什么香港有些刊物(现在比较少见了),指明作者是什么博士,什么高级讲师。这些称呼是香港文字市场的”票房毒药”。
香港读者好学而不喜欢被教的品味,是因为他们一方面求知若渴,另一方面自己有点成就,对自己的本领有信心。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数十年来香港风风雨雨,到今天,余下来的都是经得起风浪的”适者”了。
最后一点——香港读者喜欢的是:作者不仅要与读者平起平坐,而更要把读者拉到身边来说话。那是说,如果作者与读者有一段距离,使读者感到作者不可能是谈得来的朋友,他们就会失却一种”亲切”感。蔡澜、李碧华、黄沾等”古灵精怪”的作家,把读者当朋友看待,是他们的成功之处。
香港的读者为什么要与作者接近,不容易解释。像欧美的大众刊物上的许多上佳文章,作者”独立”发言,不顾读者远近的风格,在香港市场不大。也许香港的读者不拘礼节;也许他们要随遇而安,要跟作者握握手;也许他们惯于生活在人烟稠密之地,较远的声音他们懒得听。
是的,如上所述的香港读者品味,在外地似乎不适用。倚老卖老、从上俯视,或谦谦君子的文章,在外地可以大有市场。佛利民说:A professor is meant to profess。这样的说法,在香港的文章市场是用不着的。
倒过来,我很怀疑,不老而又平易近人的文字,在外地不会更受欢迎吗?
最后,让我用一个例子来表达这里要说的。以文字功力而论,我认为鲁迅是近代中国写手中的表表者。但我也认为,要是鲁迅今天还在,他不容易在香港卖文为生,因为他的文章意识犯了本文所说的三个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