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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09.14)光的故事

(1990-09-14 19:10:33)
分类: 五常谈艺术

(一)

这是个不容易使人相信的故事,但真的是发生了。

抗日战争末期,母亲带着我们几个孩子逃难到广西一带,胡里胡涂地跑到平南县附近的一条连地图上也找不到的小村落。那里的村民很穷困,不识字,没有见过纸张。跟他们谈及火车、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他们觉得是神话。

我那时大约是七岁。在该村落中吃不饱、穿不暖,严冬的「衣裳未剪裁」,生活着实可怜。但于今回顾,那段日子却有温馨的一面。在溪间捉虾,跟人家放牛赚点零食,到山间砍松木、拾取松块,烧起来既香且暖。肚子饿了,到农田中偷番薯吃我是个天才。给穷困的农民抓着可不是开玩笑的。于是,我就训练出一种特别的技能。在五十步之外,我向着田里一看,就可以知道哪处薯苗之下必有可取的番薯。四顾无人,飞步而上,得心应手,万无一失,不是天才是什么?

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在战乱时所交的小朋友中,知道今天还健在的,只有吃了我偷来的番薯的妹妹而已。这本来是一出悲剧。假若在回忆中我不是总向温馨那方面想,长大了之后我可能是个愤世嫉俗的人。然而,我对中国年轻人的同情心,是在那个时期培养出来的。很多年以后,在美国生活了二十五年,重回祖国,遇到了一些老气横秋的干部,说我怎样不懂中国的特殊情况,怎样不了解炎黄子孙的生活背景等话,就使我反感了。两年前,在大陆一个晚宴中,席上有多个共干一起,其中一位又对我说那些八股话,我就不客气地回应:「论背景,在座各位很少人有我批评中国的资格,我觉得我可以这样说,是因为我曾经在你们认为有『独得之秘』的国家,险遭淘汰。」

在那村落中,艰苦的日子过了一年多。比较难以忘怀的一件苦事,是我染上了疟疾。疟疾是个很奇怪的疾病。每天下午四时,发冷就来了,颤抖个多小时之后,冷感尽去,但第二天会准时再来。在当时,治疟疾的唯一药物是金鸡纳,而生活在连纸张也没有的穷乡僻壤中,到哪里去找这「先进」的药物?

母亲见我每天依时发抖,当然知道是患上流行的疟疾,可是她束手无策。她只好靠「想象」力来试行治理。例如,她知道金鸡纳是苦的,是从一种植物提炼出来的,就试以苦瓜水为药!苦水喝了多天,苦不堪言,但全无起色。后来母亲听村民说,医治疟疾的一个办法是,患者每天在发冷颤抖之前,最好将心思集中在另一些事情上,忘记了颤抖的时间,打断了按时颤抖的规律。这听来似是无稽之谈,到后来竟然证明是生效的。几个月后的某一天,在颤抖将至的时刻我跟一个孩子打架,打过了后,疟疾竟然就一去不返了。

但在打架之前的几个月,每天下午三时许,母亲照例把我「赶」出家门,指明要在荒山野岭游玩,在日落之前不许回家。乡民怎样说,母亲就怎样做,显然是因为爱莫能助,怎么样古怪的办法都要试一试了。于是,一连数月,我每天下午离家,到处乱跑,到了四时左右,或静坐在山间苍松之下,或蜷缩在溪水之旁,颤抖个把小时。事后看看还不到回家时间,就悄悄地坐着,心里想着些什么,等待太阳下山。

有几个月的黄昏我都是那样过的。荒郊四顾无人,鸟声、风声此起彼落,阳光下的山影、树影、草影不断地伸长,然后很快地暗下去,而虫声就越来越响了。无所事事,我对光与影的转变发生了兴趣。每天在发冷颤抖之后,我大约花两个小时的时间去细察日暮的阳光在草、叶上或水中的演变。细察之下,光变化得很快,也就更引起我的兴趣了。又因为时间有的是,我对光在物体的最微小的变化也不放过。草与叶之间的光可以变得如梦如幻;石块上光的加减可以触发观者的想象力,使平凡的石头重于泰山;水的光与影可以热闹,可以充满欢欣,但也可以变得寂静、灰暗,甚至使人联想到幽灵那方面去。

是的,幼年时,在广西的幽美荒郊,因为患上了疟疾,我曾经有一段长时间与光为伴。久而久之,像朋友一样,我对光的特征与「性格」很清楚,可以预先推断它最微小的转变。这是个很特别的感受。我当时没有想到,这感受连同它带来的独特的知识,二十多年后几乎使我在美国成了名。


(二)

幼年的经验过眼烟云,无可奈何地消逝了。但事实上这些经验我们可以不经意地记得很深刻,很清楚。「不思量,自难忘。」是苏东坡说的。童年的事往往如此。长大后不会去想它,但在心底里童年所得的印象驱之不去。广西荒郊的日暮之光,离开那里后我没有想过,但二十多年后,在同样的心情与类似的环境中,我就不能自已地重温童年的感受。这是后话。

一九五五年,十九岁,我在香港中环一个窗橱前看到简庆福所摄的《水波的旋律》,心焉向往,就千方百计地找到一部旧相机,是战前德国所产的「禄来福来」,学人家玩摄影去。几个月后,寄出四帧作品到香港国际沙龙参加比赛,两帧入选的都被印在年鉴上,就不免中了「英雄感」之计,继续在摄影上搞了好几年。

摄影是以光描述对象,但在从事摄影之初,我没有想到童年时对光的认识有什么关系。我在摄影上所学的「取」光,是那些墨守成规的、什么高低色调的沙龙光法。一九五七年到了加拿大,有空时跑到图书馆去,遍寻各名家所著有关光法的书籍。后来有机会到一些有名的摄影室去作职业的摄影师,对各家各派的光法更了如指掌了。可以说,在灯光人像的安排上,我对当时每一派系的光法都可以运用自如。

因为在北美洲对摄影的视野扩大了,我对充满教条意识的沙龙作品失却了兴趣。而职业摄影虽然可以赚点钱,但工作还是过于呆板,兴趣就越来越小了。一九五九年进了洛杉矶的加州大学,在半工半读的生涯中,每个月我都到好莱坞(荷李活)教那里的一些摄影师「灯光人像」之道,教一晚的收入可供个多月的生活费,倒也不错。除此之外,我对摄影已失却了兴趣。

在加州大学选课,一些文艺的科目是必修的。我选修了几科艺术历史,成绩好得出奇!这是因为我有一种连艺术教授也可能没有的本领:任何稍有名望的画家的画,我可以一看画中的光法就知道是谁的作品。即使像毕加索那样把光形象化了,其光「法」我也可以一望而知。是的,西洋画家对光的运用就像人的签名一样,各各不同。单看画中的光,别的什么也不用看,就可分辨是谁的手笔,即使一个画家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风格,其用光的特征还是有迹可寻的。

一九六五年,我因为数次修改论文题目都不称意,就决定花几个月时间散散心,重操故技,每天下午拿着相机到加大附近的一个游人甚少的园林去静坐,希望摄得些什么。当时心灵上很寂寞,脑海中没有什么值得想,也没有什么可以不想。一时间我返「长」还童,不经意中重获童年时疟疾发作后在广西荒郊静坐的感受。我彷佛再看到二十多年前所见到的花、草、叶、石与水的光幻,及其变化。那是很亲切的光,书中没有提及,画中、相片中没有见过,它对我就像他乡遇故知,情深地对我说着些什么。

没有沙龙比赛的约束,也不用受职业上顾客的要求,我就毫不犹豫地用相机把儿时对光的感受,一幅一幅地拍摄下来。毫无约束的表达,胸怀舒畅,摄影又怎会不得心应手,只不过三个月工夫,我已拍摄到使自己很有满足感的作品达三十余帧。这是个难以置信的数量了。后来艾智仁在芝加哥问起,我为什么在六五年有几个月不知所终,我向他解释之后,忍不住补充说:「如怨如诉的作品有时来得那么容易,使我体会到莫扎特的感受是怎样的!」

一九六六年四月,我在加州的长堤艺术馆举行个展。到了第三个星期,来自远方的观众蜂拥而至。所有刊物上的评论,都谈到我的光,而《洛杉矶时报》艺术版上的大标题,只写下一个「光」字。很多对摄影有兴趣的人跑来问我那些光是怎样处理的!我实在无从解释。如梦如幻的光没有法则,只是个人的一种感受而已。没有谁会问莫扎特的音乐是用什么方法写成的。

长堤摄影展之后,我收到周游美国各大城市作个展的一份邀请。但因为那时博士论文有了苗头,分身乏术,就婉谢了。一九六七年,我答应加州一个新建的艺术馆,为他们的开幕举行个展。该年九月到美国的东北部,从早到晚拍摄了一个月,但近百卷还未冲洗的底片,在纽约唐人街吃晚饭时给人连汽车内所有的衣物一起偷走了。个展开不成,摄影之举,也就中断了一段很长的时期。不久前,也是为了散散心,遂于周末到朋友的摄影室去,重操故技。技巧是以前的,但所用的灯光却是新的科技了。在香港,闹市中连一条草也不容易看到,除了室内人像是难有其它选择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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