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3月20日:作文创造性思维的本质特征(二)
(2009-03-20 0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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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创造性思维的本质特征(二)
北京
先看“多样性”。只要有克服一般化的超越意识,就有实现创造的广阔天空。高考《考试说明》所列举的四项“发展等级”要求,是对这“多样性”的具体化,“多样性”是可以概括为“才、学、识”三个字的。“才”,即才华,在作文中,主要指语言、谋篇;“学”,即学问,在作文中,主要指经由读书、实践的积累;“识”,即见识,在作文中,主要指见解、感情。创新,就是在“才、学、识”的一方面或多方面实现超越;或者说,超越,通过“才、学、识“的展示而实现。
中学生作文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它是为别人写作的,是供老师评阅的。平时作文如此,考场和竞赛作文更是如此。因此,中学生的作文要想在高考、竞赛中崭露头角、鹤立鸡群,赢得老师的青睐,就必须超越老师,使老师在评阅中心有所动、为之倾心。当然,一个未成年的中学生,要想全方位超越评阅老师,还不太现实,但他完全应该,也完全可能在某一方面超越老师。要想实现这种超越,首先要树立牢固的超越意识,超越的雄心壮志。
让我们以1999年高考一篇考场作文的片段为例,予以说明。
[例文]
……
假如记忆可以移植,真的可以移植,我希望能够移植妈妈年轻时的记忆,只因为我想亲眼见一见大姨妈。在我还没有出生时,大姨妈就已经去世了。妈妈常对我提起她,说她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最懂事的女儿,最知心的姐姐,最慈祥的母亲,最出色的医生。但是她太疲惫了,累死在手术台上。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我真想见见她。从记忆中看她的音容笑貌,看她娴熟的医术,看那整个县城的人为她送行时的悲壮。我想我会被那颗善良的心所融化。
假如记忆可以移植,真的可以移植,我希望能够移植爱因斯坦临终前的记忆。并不是因为我狂妄得想要成为科学巨人,而是因为在他临终前曾对护士说了一段话,但是这位护士却不懂外语,以致使爱因斯坦的遗言成为永远的遗憾。也许这段话恰恰是对“相对论”最新的阐述,也许是对其他物理原理的重大发现,也许是告诉世人他的重要手稿藏于何处,也许是他的文学作品或小提琴曲……如果能移植他的记忆,便可以使一切迎刃而解,那将是对人类多大的贡献。我想那一刻,全世界的人都会欢腾,因为那也许是这位伟人留给世界的最后一笔巨大的财富。
……
[简评]这篇作文的作者有清晰的超越意识,这种超越意识在“才、学、识”多方面得到展示。
先看节选的第一段。
首先,这位同学展示了自己的美好心灵。为了展示自己的美好,就去发现、讴歌生活中的美好,这可以说是一种常识吧。作者写了一位最完美的女性----她的“大姨妈”。从大姨妈的容貌、性格、品德到为人、才干做了全方位的揭示,充分表达无限的渴慕。每一位读者都有体验,能够这样细腻地感受生活之美的作者,心灵当然也应该是丰富、美好的。当相当数量的同学,在考场作文中,纷纷作自我批评,或说自我作践时,这位同学的见识的确高人一筹,他以美好感情的展示先声夺人。
第二,这位同学表现了良好的叙事能力。为什么“希望能够移植妈妈年轻时的记忆”呢?“只因为我想亲眼见一见大姨妈”。因果关系是怎么建立起来的呢?作者紧接着做了两点说明:其一,“在我还没有出生时,大姨妈就已经去世了”;其二,“妈妈常对我提起她”。三言两语、简简单单、清清楚楚,交代了原委。因果原委交代不清,构想就失去合理的依据;交代语言如果拖沓,势必冲淡抒情效果。作者处理得不蔓不枝,恰到好处。这种叙事能力并不是许多同学具备的。
第三,这位同学显示了优异的语言素养。“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是命题给出的话题。就地取材,考场上,相当数量的散文都很自然地以这一句“假如记忆可以移植”作为各段的首句。以话题为首句,构成散文的线索,这当然符合写作规律。但只凭自然是难有创造的,如何顺其自然又有所突破呢?这位同学极其恰当地做了一句反复:“假如记忆可以移植,真的可以移植”。反复,表示强调;“真的”,更加强了渴盼的感情。一句反复、一词修饰,顿时脱颖而出。打一个比方,命题发给每个考生一顶“草帽”:“假如记忆可以移植”,连这只“草帽”都不会戴的考生,当然在这一轮次的竞逐中失却先机(那种有意不戴,另有创意者,不在论中)。可是,如果经过训练,大家都戴上了这只“草帽”,谁也显不出特点,那实际上也就泯灭了“创新”。这位考生的一句反复,一个“真的”,相当于给自己的“草帽”插上一支“羽毛”。这支“羽毛”插得漂亮,它化陈言为神奇,实现了语言和感情的双超越;这支“羽毛”插得得体,它不像进了荣国府的刘姥姥,花插满头令人捧腹,它显示出一种文雅、含蓄的韵味。我坚信,这绝不是妙手偶得,这是作者十几年阅读、写作的结晶,是日积月累、千锤百炼的成果,这也是用“自觉”意识取代自然状态的鲜活样板。在段首语句的带动下,出色的语言泉涌而出,例如:“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最懂事的女儿,最知心的姐姐,最慈祥的母亲,最出色的医生”,排比短语,次序考究:“女人”,是就整体、根本属性而言;“女儿”、“姐姐”、“母亲”,依生命流程,逐次介绍;“医生”,是大姨妈的职业,是她为之献身的事业。每一局部短语,修饰词与中心词搭配恰切。按常规,这里不用铺排也未尝不可;之所以铺排,为的就是展示----要展示就要恰切、漂亮,展示得恰切、漂亮,超越也就在其中。
再看节选的第二段。
一改前一段笔法,在这一段里,作者首先展示学识积累。有道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我们有些同学却是“书读十年,不知一用”。腹内空空,固不足惜;诗书满腹,却因意识的欠缺而未能一展,岂不可惜?这位同学适时适度地一抖书袋,立码给人深刻印象:她不只像众人一样知道爱因斯坦,知道爱因斯坦是物理学家和他的相对论;她还知道爱因斯坦的文学造诣和音乐造诣----她应是读过爱因斯坦的传记或评介文章的。“该出手时就出手”,知道又适时,就该适当地用!爱因斯坦临终前用外语说的这段遗言,作为阅卷老师,我不知道,是这位同学通过她的作文告诉了我,我当然对她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敬意。给予读者知识,赢得读者敬意,这就是创新成果带来的效益吧?
将两段结合起来看,作者选材谋篇等写作专项能力,也不能不令人称道。在这方面,作者匠心独运,她选择了两则绝不雷同的典型“记忆”作为“移植” 对象:一则是“妈妈年轻时的记忆”,这是一个中国人、平常人、活着的人、身边亲人的记忆;另一则是“爱因斯坦临终前的记忆”,这是一位外国人、伟人、逝去的人、万众瞩目的人的记忆。移植的目的,正如作者文中所说,又绝不相同:移植“妈妈年轻时的记忆”,是为了“被那颗善良的心所融化”,使自己变得更美好;移植“爱因斯坦临终前的记忆”,则“并不是因为我狂妄得想要成为科学巨人”,而是“因为那也许是这位伟人留给世界的最后一笔巨大的财富”。两例“假想”,都出于美好的愿望;可一例贴近、一例遥远,一例切身、一例广阔,绝不雷同。这种选材谋篇的能力,能够在考场之上、在一小时内,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绝非一日之功。看来,“秀出南斗傍”的创新,不是,也不会是飞来奇峰;“一览众山小”的超越,是,也只能是地壳内能量积聚所营造的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