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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24筆記——勝爲士

(2025-06-24 12:02:32)
标签:

杂谈

灵修

人生

思考

哲学

分类: 读书笔记
25年6月24日、星期二
〖記事〗今日,安。
〖讀書〗近期讀完《國際主義》。又,讀完詹姆士《實用主義》。(案:實用,亦可譯作實效、善用。蓋「實」就實際講,「效」就儲能之效實講,「善」就由善而真講,俱通。然譯作實用,亦無妨。實在即實際。)
〖隨感〗
一、傳統教育之注重記性、悟性,適是注重經驗、歸納。又,三一心之「記憶—思悟—志願」,即一個心性之「記性—悟性—德性」。(案:由「志」言「德」,亦即言倫理、言善,頗通順,蓋修德始於立志。)又,主語—實體—理智理性;謂語—屬性—感覺經驗。然則,漢語之無主語,亦其思維文化之原偏重經驗之一證。
一、熱腸(真情)、冷腦(實感)。情,發於衷;感,動於外。
一、理性派,求致不言而喻處以為真,故欲超脫於語言名相之外;經驗派,不認彼不言而喻處,乃於尋常中檢點之,故轉而澄清語言,務使其語言名相禁受檢點。又,洞見,是撞出實事,尚不是實統。統,須是經驗積澱。
一、宋儒言「理」「氣」處,亦離,即余所謂「理知」「炁行」二者。立名俱由其功能講,而分離二者原係人心之功能。惟「道」固賅「理」「氣」也,人心分之以「理」「氣」以解「道」,是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處,亦即離覺之能力,卻不可作別有一離藏之世界想。(案:余曾駁斥世俗之論「境界」,以其虛妄矯飾也。夫境界云,即指意設——理想的——之境界,亦作意境,亦即玄學的、寔論的、清談的,係將語言名相——原為工具——轉充作了背後世界之實體;反之,實用主義不否認語言名相之用,卻各適其用。)
一、歷史是人學的,而非物學的。
一、「離」之文化一面,轉化到積澱(若由「理」而「統」),是「合」;「離」之信仰一面,轉化到超越,是「合中之離」。
一、「內聖外王」是「合」。(案:牟宗三謂儒學共同內容,則「內聖外王」「人禽之辨」「夷夏之辨」三者。此適可稱為儒教之三法印。)又,「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是「離」,覺悟也;「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是「合」,及人也;「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是「合中之離」,在己也。
一、語言上之四階段:白話文(渾)→文言文(離)→華語文(合)→凱薩文(合中之離)。
一、形式保守,「合」也;價值,則訴諸個人主觀之信仰——信仰是「合中之離」。進而,在此形式中生活,便似一僞君子,蓋其形式合而價值離焉。惟爲者非僞;若僞,則仍屬「反串」,不是「不異」。調和彼此,謂此形式係彼價值所要求(倒灌),故此形式與彼價值仍擰成同一洞見。如此,適以語言比文化,譬如華語文,其歷時發展至現在,成其為一既定的現實,則吾人乃基於此現實的華語,出之以保存之改進;否者,高揚價值,若復古,若革新,俱是斷層,不能垂統。
一、經有之:「愼之哉!勿爲人之理學、虛誣所虜,卽依人之遺傳、世之小學,不依基督也。」此譯所用「理學」「小學」者,俱鏡鑑儒家者言。然則,「理學」則程朱陸王,則佛老玄學,則理性主義,則實在論;「小學」則語言文字,則經驗科學,則經驗主義,則唯名論。若夫「虛誣」,不待言矣;「遺傳」指傳統,與信仰、理性為三,前亦言之矣。「合」之互動,然後有科學(若小學);卻非「小學」處,便是「合中之離」。哲學(若理學)固有其價值,科學亦有其價值。進而以社會文化論,亦何嘗不有基督之理學(若神學)、基督之虛誣(若傳奇)、基督之遺傳(若習俗)、基督之小學(若科學)乎?未聖化也,敵我懸殊;既聖化矣,善用世物。
一、初曰「渾」,人之不覺也,「山是山」階段。次曰「離」,人之脫渾也,「山非山」階段。「離」也者,「離覺的」也,人心之功能;非「離藏的」,別有之世界。次曰「合」,神之俯就也,人之有爲也,「山仍是山」也。次曰「合中之離」暨「統」,共相在殊相中,彼此不異,同塗殊歸,以至於「類」,「山仍非山」也。復次,「離」(理想)歸顯於密(理想心而信仰心),則是「合中之離」(信仰)。復次,「合」是道成人身,「合中之離」是復活。復次,阿奎那之論共相,其就上主言,則先天的也,「類」也(上主創世);其就實存言,則中天的也,「合」也(非別有一離藏世界);其就人之認識言,則後天的也,「統」也(若概念累積之學統)。復次,理性主義,其弊在以「離」僭越「合中之離」,失「合」也;經驗主義,其弊在推遠「離」暨「合中之離」,失「合」也;信仰主義,其弊在空有「離」暨「合中之離」,失「合」也。雖則道成人身,不可思議,惟其俯就矣,則使人可得而思議之。復次,「合中之離」是「中」,「統」是「庸」。【案:畫「離合統類進行圖」。】
一、前已言善就真講。今則真亦就善講,是實用主義。善,亦善用之謂。對吾人最好,便於吾人為真。(案:理欲互動、真善互動。)又,由效實見儲能之真(或然、概率、可能性),由統見理之真(落實上之求真、實統上之真理)。又,「離」不能直達「合中之離」,要透過「合」;「理」不能直達「類」,要透過「統」。
一、對於某事物,取實用主義態度,乃是真不信。若公教之吸收異教、新教之善用世物、第四教之取精去粕,皆然。余前言心理作用亦是作用、承認國學之確有實效等處,亦似此。正所謂本末、主次、體用、大小之辨也。凡所不信,不必取消;但轉作工具用即可——其亦猶米塞斯之所謂極據者歟?況認識之深化,未嘗取消事物之表層,亦猶磚石、營造之關係。前之正視天欲處,不妨從此索解,又不特在實用主義上言之矣。三必同塗,三必同真也:常識(生活的)—勢必、學識(科學的)—理必、非識(批判的)—臆必。(案:科學亦有層次,若解剖家見器官組織,生物家見細胞種質,化學家見愛拒反應,物理家見微塵能量,而各各皆真也。)(又案:世之所謂「祛魅」者,亦有不實用之弊。前駁解構、還原論處可參。)
一、唯上主全知,故就認知之過程言(學統的),特上主見一元耳;人非全知,其當下所垂統固不足以入於一類,則其對於一元之體認乃非現成的,待互動補充也,故不妨暫認多元,俟學統累積之進行,或將後起為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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