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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2.27筆記——勝爲士

(2024-02-28 09:46:40)
标签:

灵修

人生

思考

杂谈

哲学

分类: 读书笔记
24年2月27日、星期二
〖記事〗今日,愛常存,良心安,感謝主。
〖讀書〗讀《明儒學案》,泰州部分。
〖隨感〗
一、不愛人則是不愛主,不愛己則是不愛人。奴隸次於常人,甚或苛待自己,然則強使之愛人如己,其遂以老實順服之道待人誨人矣,謂是爲人好,卒於都不得好。我之非常人,是我次於常人,非我勝之也。故諺曰「先學做人」者,今做一轉化之理解,正是「重新做人」意思。在該犯錯底年紀裏,不敢犯錯,於是便學不到郍通過犯錯纔能學到底東西。凡必通過犯錯纔能學到底,不論何時,通過別者都學不到。
一、凡說自由,必先分積極與消極。選擇不是完全自由的,只能就「弗隸」說。身在火上,須努力避免之。
一、從命名上看,「超」「空」「昧」都是對人、對物說,可見除「人學」「科學」以外,尚闕一種「我學」,而該領域詎非宗教之舞臺乎?在對人、對物上談宗教,都只有「餘地」,即失勢而至於不可復失者,是消極的而說宗教;在對己上談宗教,卻是「立地」,固有真我而不憑別者做辯護,是積極的而說宗教。人學(不可期必)不離傳統,科學(可期必)不離理性,我學(不失盼望)不離信仰。
一、「爾爲衆所譽者禍矣,蓋其祖行於僞先知亦如是」,莫作鄉愿;「爾欲人如何施諸己,亦如是施諸人」,始於愛己。
一、用「衆人」一詞時,兼言多數及其在律法下之地位;用「常人」一詞時,則兼言平常與正常之情形。行守律法之靈活,豈不似心學末流之狂禪乎?卻仍是自然而然,祕辛泄露。古人不云乎,「天下之人,本與仁者一般,聖人不曾高,衆人不曾低,自不容有惡耳。所以有惡者,惡鄉愿之亂德,惡久假之不歸,名為好學而實不好學者耳。若世間之人,聖人與仁人胡爲而惡之哉」,其所謂鄉愿、久假者,係指奴性次人、儒皮法家說,非指普通百姓,後者是《中庸》所謂「夫婦之愚」,是可以知行底。
一、結合禪宗說「妙有」,適是對的,不然所說集義者,解構為理性內聚,倒成屬世界勒,亦即彼岸淪降為此岸矣。然彼岸卒為彼岸,與此岸有質的無限的差異,故《中庸》最後說「無聲無臭」作結束。
一、就受造時說,人性善,然受造時人亦裸也。此「善—裸」真我,原無從定罪,第六日造人畢,第七日便安息。必待人轉離真我,欲以完善自誇,復遮掩其裸,始有失序錯位耳。「見色而好之者,心已淫之矣」,心中犯罪,已犯其罪。一俟離真念善,便喫卻禁果。棒喝一聲,汝榮耀誰?
一、「意」主宰「心」,乃心所向,非心所發。心是道體事(心以炁言、性以理言),意是靈魂事(工夫、畀心立法)。主宰不空來,意志先於理性,是神偕之內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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