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2.08筆記——勝爲士
(2024-02-09 13:15:19)
标签:
灵修人生思考杂谈哲学 |
分类: 读书笔记 |
24年2月8日、星期四
〖記事〗今日,愛常存,良心安,感謝主。
〖讀書〗讀《近思錄集解》。
〖隨感〗
一、「左」即是「法」,「法」即是「左」,各派所造成之影響不同,是各民族社會底色不同所致。在「左—法」社會之中,僅有「次人」「次奴」而已,是非道德的。
一、現實社會底文明與公正,須以不建立「地上天國」之動機「順取」之,並要對其永不完善有心理的準備。
一、「耶」是大全,「儒」「法」「梵」「巫」是支離。自道德價值而觀之,「耶」劣化則為「儒」(禮的),「儒」劣化則為「法」(刑的)。自宗教價值而觀之,「耶」劣化則為「梵」,「梵」劣化則為「巫」。復次,爰有「精梵」「精巫」矣,亦類比以次充好。
一、「名理—物理—事理—法理」是同一理次,可說為「刑名」。
一、命名亦即賜名,代表管轄權。上主名男人曰「亞當」,亞當「於牲畜飛鳥走獸,各命以名」,又名女人曰「夏娃」。然則,誡有曰「勿妄稱爾上帝耶和華之名,蓋耶和華必不以妄稱者爲無罪」者,詎亦此意乎?
一、大抵讀古詩文,仍以背誦、模仿為佳,以涵泳其說法、想法。若只從文字、音韻上淺嘗之、截取之,遂浪費。
一、「天神」可指天使,舊譯如此。「人鬼」亦可指靈魂,惟儒家訓「鬼」為「歸」,訓「神」為「伸」,是咸指作氣,便去其位格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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