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1.05筆記——勝爲士
(2024-01-06 12:09:06)
标签:
灵修人生思考杂谈哲学 |
分类: 读书笔记 |
24年1月5日、星期五
〖記事〗今日,愛常存。
〖讀書〗讀《鄉村建設理論》,認識問題部分。
〖隨感〗
一、法律(權界),「知識的」也;禮俗(情義),「見識的」也。與其說中國「外儒內法」,毋寧說中國「外法內儒」。何哉?「法」者,不必分別中與西,其只為事理上之機械的建設,形式因時地不同,但性質同。自外表而觀之,一切制度、章程,中國靡不具備;然自運作而觀之,其法條執行實服從於儒家用心而動轉,亦即「外法」服從「內儒」。進言之,世所謂「外儒內法」者,係對「有保可守」之人說;對於吾人「無保可守」者言,實只有「外法內儒」耳,即彼之賬面上之規定皆不作數,而彼必另有一套理解與操作。中國底「法治」,乃「軟的法治」,不可不察。察之之道,又非在歸咎於外,而在洞見自己之「錯位」耳,宜先問「吾為誰」。要之,空有「外法之知識」,不足以誕育「內儒之見識」。
一、佛教之輸入中國,在其能提供一種終極關懷,以補充儒道之所闕。余謂耶教之輸入則不然,其不獨具佛教終極關懷之功能,抑且使人見識到一種新的生活方式,提供了新的選擇。一切人羣社會,咸有中心,亦有邊緣。邊緣人固不與其社會相容,雖未見他山,亦無保可守,向來失聲也;今既見之,更無爲人做砲灰之理,正宜謀自家生活之改變。況乃普通所謂信仰不必改變現實者,亦與歷史不甚合。一則,護教者每稱耶教之扶正世道人心;再則,改變是由自己、由內心做去,是邊緣人新生,豈教從別處撏扯一節襯在身外乎?邊緣人改變自己而已。
一、儒家與道家都講「無爲」,卻有其文化底色、社會背景在,未必遽是經濟學上無形之手意思。「儒家之無爲」,託之倫理,其政簡刑清,是教家家自責,故弱法律而強禮俗;「道家之無爲」,託之玄理,與儒家禮俗對抗,故其後或流入法家(法家之無爲),或任運自然而演成禪學(禪宗之無爲)。
一、人對物之問題(科學、名理—物理),始有客觀法則在;人對人之問題(人學、性理—情理),猶「對賭」焉,其結果不可確定,然其自省修身之術,則與限界內可奈何者(工夫),有所相似(假者像真,真者亦像假)。但「限界」云,是從人之為受造物之觀念開出;若情理之不可確定,暨人之不可靠,乃限界之結果,亦人心之詭詐。
一、梁漱溟言,中國人是「直接地信『理』」「間接地信『教』」。此可與克氏所說參酌。若非以個我直面上帝,仍在倫理中為個人,則只是間接信,亦即貌耶而心儒,其信是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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