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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调控目标应该科学可行和具有严肃性

(2011-03-28 12:09:21)
标签:

房价调控

各地目标

科学可行

严肃性

房产

分类: 政策解读

经过各界的等待后,近期共有34个城市公布了2011年的房价调控指标,其中允许2011年当地新房涨价幅度最小的是兰州,涨幅不超过9%;其中许多城市还将房价涨幅和当地的GDP和居民收入水平增速相挂钩,形成了一个价格体系。

 

对此,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认为:

 

首先,各地调控指标公布的如此之晚,甚至有些城市至今尚未公布,反映了地方政府对此次“立军令状”的重视。从“新国八条”来看,房价将成为新一年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事关“乌纱帽”,所以彼此观望,不敢轻易承诺也属正常。这总比拍脑袋定数,草草公布,形同虚设要好。

 

其次,GDP、人均可支配收入、房价、CPI的确应该有一个相对合理科学的数据体系和比例关系。从一个发展速度较快的城市来看,一年的GDP涨幅在10%,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应该在8%,房价涨幅在6%以内,CPI涨幅在4%以内,这样既能体现居民对经济增长成果的充分享有,又能体现房产的保值增值性,还能让老百姓感觉房子越来越买的起,而不是相反。

 

第三,虽然每年GDP、人均可支配收入、房价、CPI应该有一个良性的整体比例和关系,但是过去几年各地的房价显然没有在这个合理比例和关系之内,而是呈现快速上涨的态势,因此,2011年的房价调控指标可以作为一个个案处理,有些地区出现整体下降也是合理的,有些地区应该保持平稳,其他区域的上涨必须具备合理的理由和适当的幅度。

 

除此之外,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还表示:希望到期考核,统计房价变化的时候,采样和计算一定要科学、认真,结果要让老百姓信服,从而保证房价调控目标制定科学,贯彻有利,考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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