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的儿子今年11岁,2岁来纽西兰,相对于和他同时来纽的华人少年,他的普通话水平算是相当高的。这主要是因为他的奶奶也从天津来到纽西兰,和他们一家共同生活。老年人不懂英语,又包办着家里的日常生活,孩子不得不和她用普通话(其实是津普)沟通。要是"泥"不说"总文",她就不管饭!
房东和我同年龄,是热情直爽的天津人,她对于自己的孩子保持着较高的普通话水平也感到得意,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她刻意要求的结果。她对我说:谁知道这世界会变成什么样,等孩子大了,说不定要移民回中国求发展呢。
在业余时间里,这孩子还跟着一个老师学中文。这星期老师要求他写一篇作文。他把写好的作文拿给我看,让我帮他修改。我看了看,觉得相当不错。有些明显的错字我给他指出了。但是,有这么一个句子,我看了觉得别扭,可是又无法向他讲清为什么不对。这个句子也许就是一个好例子,显示出中文表达和英文表达之间的差异。
这个句子是:“在我家的房子外面有一棵能爬的树。”
我看了这个句子,首先想的就是:难道树分两类?一类能爬,一类不能爬,他家外面这棵树是能爬的?很显然,树不是这样分类的,可是另一方面,树又的确有能爬与不能爬之分,比如太细的树,就不能爬。总之这个句子,你不能说它错,可它就是别扭。
但是如果翻译成英语,这个句子就很自然:
There is a tree, which I can climb up, outside our house.
这里,“能爬”的概念用一个非限定性定语从句表示出来了,既修饰了这棵树,又不至产生上述困惑。这孩子的母语,已经是英语
学外语,真难啊,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2005-4-29
房东每星期六晚上都去教堂,昨天晚上没去。她解释说是因为上星期有个从美国来的牧师连续举行了两次特别的活动,(这种活动有一个专有的名称,她提到了,但是我忘了。)所以这个星期六就不用去了。吃完晚饭,她开始滔滔不绝地给我讲教会的事情。一边讲还一边解释:“我可不是要向你传教啊。”我能听得出她不是在向我传教,口气不像。可是为什么今天她要大讲特讲教会的事呢?
她一直讲了两个多小时,我忽然想:她的身体里可能有一架生物钟,每星期六晚上是她过精神生活的时段,既然今天不能去教堂,也许她在用向我描述教会来满足精神生活的愿望吧?
20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