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或不是朋友送的书系列,编号39)
因为《世界文学》杂志里庄兄安排馈赠杂志,每双月都能读到这本经典的杂志,只是发现里面的作者和译者我熟悉的越来越少,因此偶尔遇上个熟悉的便感到他乡遇故知。估计别的读者在这杂志里偶尔见到我的名字也觉得奇怪,似乎这人阔别多年又魅影重现了似的。说起来我跟这杂志特别熟,但多年来也只在上面发表过两篇小文章,直到去年才投去了一篇长的译文,还是头一次当它的译者呢。
眼下这篇小文说的是,在今年第一期上居然又发现一个1980年代只有一次谋面的诗歌翻译者,叫余石屹,很是吃惊:这人居然一下子就占去了杂志的好几十页纸,说明这些年还一直从事这个行当,否则高兴副主编不会一下子给他发这么多页作品译文。看来应该惭愧的是我,说明我这些年不仅不练习写诗译诗,甚至远离诗歌了,毫无诗意了,很无趣了。
记得余老师和李力老师应该都是飞白的学生,1980年代末在飞白主持的那个诗歌中心读了学位来北京某个学院工作,应该和我年纪相仿。恰好我那时在出版社邀飞白给我编辑的外国诗集写评论,他就把工作分给他的几个学生去做,我就这么认识了他的一些学生。某一天余老师和李力老师就来我办公室,送我一本两人翻译的名著《当代英美诗歌鉴赏指南》,四川人民版,定价2元多点。从他们的题签上看是1988年,正是我编辑的现代派诗集发稿校对的时候。
从我的赠书堆里翻出了这本赠书,竟然发现我做了好几处折页,有些地方还用红蓝两色笔划了重点线,还改了一个错字,说明我当时认真读了。如,王尔德说:一代人的偶像往往会变成下一代人的木偶。约翰生说:写作的目的是帮助读者更好地享受人生,或者说是更好地忍耐人生。所以这书没白给我,因为我读了,受了启迪。
我就想,那个年代我真地爱过诗歌吗?说不清了,反正我写了好几十首,尤其在福建时写了一些,那个地方潮热,空气里弥漫着香气,容易让人动情写诗。或许根本我就没有诗意,仅仅是空气里的气味所致,激发了荷尔蒙的分泌,或干脆就是因为学了英国文学,就要附庸风雅。总之那个迷茫中写诗爱诗的阶段总算过去了,也就过去了,但想起来还是感觉到了暗香浮动,诗歌给人的感觉终归是美好。
就在我胡思乱想时,一页纸从书中掉落出来,竟然是中国青年出版社的公用信笺,上面居然有我用钢笔胡乱翻译的德莱顿的诗歌《爱之永诀》,改得稀里哗啦,还沾了一块墨水,还有几道看来是给钢笔试水的蓝印子,看来是用我那个旧办公桌上的蘸水笔写的。这令我立即感伤难耐起来。那张桌子,是文学室一个受排挤的主任怅然离开后传给我的,特别宽大的旧木头桌,上面遍布划痕,我曾经希望那是文学室当年著名的大作家萧也牧用过的桌子,从五十年代一直传到我这里。那时我故作老成,总爱用蘸水钢笔写信写文章,那个美好的装逼时代啊,一去不复返了,可太值得回忆了,连空气里都弥漫着蓝色钢笔水味,还有老主任抽的普通香烟味。在那个出版社,我就是这么装逼着,埋头于自己的这些文学情调里,似乎对周围的一切充耳不闻。所以等人家都把房子分完了,才发现我榜上无名,才想起提着暖壶去砸领导的门,那个暖壶的作用相当于这两天波士顿恐怖分子搞爆炸的高压锅。
德莱顿这首诗的最后几行被我用在我为拙译《恋爱中的女人》所写的序言里了:
“爱在吐出最后一丝喘息,
忠诚跪在死榻一隅,
纯真正双目紧闭……”
这几行诗很让我觉得与《恋》的氛围相吻合,那是爱情奄奄一息时的意乱情迷,小说主人公们抑郁莫名。
看来这诗是我在1988年某个时候翻译的,因为那时出版社排了清样让我写序言赶紧给他们。肯定是我正好草译了这首诗,启发了我的思路。那序言里还引用了张爱玲的几句话,是因为正好那时读了张爱玲的《传奇》。那篇序言直到今天我基本没改,只是在后面又加了些新的段落,还保持着1988年的那些旧段落,真好啊,我的青春一直延续到现在。
我是在办公室里翻译了这首诗,顺便夹进了这本赠书里。后来再也没看过它们,时光荏苒四分之一个世纪,今天因为见到这个人的名字想起翻旧书,居然就翻到了这些古董,原来它们都随着我搬了五六次家,一直就伴着我在我的不同的书柜里,放在赠书格里,可我就是四分之一个世纪没翻看过,直到这个玉兰绽放的春夜。我得感谢老庄送我《世界文学》,否则我的旧诗笺还不定什么时候才掉落出来呢,也许要再等四分之一个世纪,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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