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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盗版侵权的故事之七(2007年终纪念版)

(2007-12-31 10:28:40)
标签:

盗版

侵权

黑马

毕冰宾

文化

分类: 嘲嘲闹闹
   

2007年的最后几天里,我收到浙江文艺出版社编辑孙亚敏在我博客上的留言,让我很感动。她告诉我她编辑的一本外国小说集里收入了我二十年前用毕冰宾的本名翻译的一篇东东,查到我的博客与我联系要给我寄书和稿费。她一定查得很辛苦,因为我早就不用毕冰宾的本名发表作品了。可她还是找到了。这样严格按照版权法办事的人现在真的很少。

前几天我做点学问时发现了“中国知网”,在上面查一些作者的文章时也发现了我这个“黑马”和“毕冰宾”写的一些文章收录在了里面,点击进去,发现要想看全文就要网上支付几块钱才行。不知道我们的版权法是怎么规定的,这种拿别人的文章公然卖钱的行为算不算侵权。但那个网上公然标明是“中国教育部主管”的,估计至少目前还算合法吧。但估计总有一天要算它不合法,凭感觉就觉得这么做有毛病,虽然它不是刻了光盘在商店里卖。

先不管这种电子版的东西卖钱算怎么回事,我通过它发现了一些小报小刊多年来转载我的文章但从来没有给我寄过样刊和稿酬。最早的转载行为发生在2001年。我当然感谢这些编辑的青睐,但总觉得他们太懒了,根本不查找作者的下落。问他们,他们说实在不好找,就把稿费都存了起来,谁来讨,就给谁。如果不来讨呢?作者的劳动就这样不受尊重。与这个网签约的只是有限的一些报刊,没有签约的报刊还不知有多少,其中有多少剥削了我呢。中国这么大,报刊那么多,很多都是靠转载过日子的,上哪里找证据去?所以我还是希望这个不怎么合法的“中国知网”继续做大,把所有的报刊都囊括,那样我们找证据就方便了。

  受了中国知网的启发,我又输入我的一些文章篇名和黑马或毕冰宾,又查出一些报刊和出版社的图书里侵权收了。可这么查能查到什么时候去呢?这些报刊和出版社怎么就如此没有版权意识呢?原因很简单:我亲爱的祖国是一个普遍蔑视知识产权的国家,出版社和报刊可以心安理得地当经济扒手。欺负自己的同胞也就算了,以如此的意识与外国打交道,犯了事,人家是要在当地起诉你的,你就坐着飞机去应诉吧,反正是公有制,花公家钱让他出国应诉还乐得呢,出版社还要为谁去争个你死我活!

像《读者》这样的刊物就很地道,不仅发稿前就弄清此黑马是不是毕冰宾这匹黑马,出刊后还很快寄来样刊和稿酬。还有一个小杂志叫《社区》,编辑也很热情周到,是提前打听到我的联系方式并支付报酬的。

我一看,天南地北的那些不知名的报刊十几家剥削了我,从甘肃到广东,从吉林到重庆,真不知道怎么讨回我那点可怜的工钱,其实每篇也就百八十的,但这是一个小小的原则问题,就是一元,该付也得付。于是我拟了一个追讨稿酬的信,查出这些报刊的电子邮件,一一发了过去,让他们知道我知道他们过去几年里的行为了。我是君子行为,如果他们有良心,就给我补上,不补,我也不会为这几个小钱打官司,算是路遇乞丐,撒几个钢镚儿吧。

     最出奇的是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他们在1995年出版的《澳大利亚儿童小说》里收了我的一篇译文,国家图书馆里都有藏本。但我打电话问他们的总编室,人家却回答说这本书太早了,电脑里没有资料,不能为我处理。我说才十几年,你们就没有样书吗?她说不查样书,只管电脑里有没有记载,整个丛书的其他版本都有记载,惟有这本没有记载,所以对不起,要我去国家图书馆借出这本书来,把版权页和我那篇东西复印下来交给他们他们才能为我查找。听着倒象我在说谎。为这一百元钱的稿费,我还不至于专门跑国家图书馆去,等哪天路过时我再去办这件事吧。

     还有上海的百家出版社也很恶劣。他们出版的一本劳伦斯小说里收了我写的序言,问他们怎么回事,总编室负责的女领导承认这书是他们出的,但说是和别人“合作出版”(估计是卖的书号,中国的出版社就有这笔财富,自己不用干什么,可以把国家给他们的书号卖给别人来养活自己),所以社里没有样书,也没有任何记录,所以不能处理我的问题,要我自己找来样书给他们证明那书是他们出的才能解决我的稿费问题。

    这就是我们这个“和谐社会”的出版社,卖了书号,拿了空手套白狼的钱,就什么责任都不用负。明明是他们的书号出的书,侵了我的权,还要我去旧书店找来样本给他们让他们看看他们卖过的书号出的书是什么样,否则就否认这书与他们有关系。其实就是公然剥削了你还让你忍了。我真不知道,我们大中国的出版社,除了靠国家政策给他们书号让他们卖,他们还能干什么?卖了书号他们吃了白食,你让他吐一点出来就跟要他命一样。上次北岳文艺出版社用这手段对付我,让我找到了他们的“合作商”解决了证据问题,而号称中国最发达的上海的出版社也如此恶劣,真给大上海丢脸。中国的出版社从南到北,干这勾当的决不在少数,这和砸明火有什么区别?一个大国的出版者如此快乐地当起经济流氓来,真是恐怖。

 

                  黑马(毕冰宾)追讨稿费的一封信

XXXX

您好! 贵报//出版社在不了解我的具体背景的情况下转载了拙文,黑马(毕冰宾)在此表示感谢。但根据版权法,贵报/刊/社应该向我支付标准报酬,请查看我我提供的具体信息和地址寄送样报//书并支付过期的报酬,谢谢!

地址:

电话:

电邮:

博客网页:http://blog.sina.com.cn/heima

          http://blog.people.com.cn/blog/u/bibingbin

 

贵报//社所转载我的文章出处:《文章标题 /书名》, ____期。

 

目前已知的侵权欠费报//出版社名单:

   2007《视野》,《阅读与作文》,《新语文学习》,《少年文艺》,《信息时报》(2篇)

   2006《人民文摘》,《中学生阅读》,《小学生导刊》,山东画报出版社,《八小时以外》

   2005《出版参考 新阅读》

   2004《少年文摘》,《中国产经新闻报》,上海百家出版社

   2003《世界中学生文摘》,《课堂内外》

   2002  中国戏剧出版社

   2001 《河南税务》,光明日报《文摘报》,《青年文摘》(绿版),《中外期刊文萃》(2篇)

   2000  北岳文艺出版社

1995  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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