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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余大加诟病,如果当年有“恶搞”这个词,人们绝对会把它用来痛斥劳伦斯。不过,劳伦斯的确是在“恶搞”美国文学和文化,但他的“恶搞”是满怀激情、心怀敬意的创造性解构和重构。在于劳伦斯这样独具慧眼的文学天才,那些经典文本最重要又最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自己的借机感发。也正因此,我们读这本书,并不是要获得对这些经典美国作家作品的5个W,那是教书先生的营生,不是一个文学天才的使命;也不是学习劳伦斯的文学批评理念和研究方法,不,劳伦斯是个非理性主义者,从来没有系统的文学理论,在这本书里更没有一以贯之的“方法”和“体系”,否则他就不是劳伦斯;他的书与研究无关,他干脆颠覆了“研究”这个词的经典意思。读者唯一获得的似乎只是一次阅读的狂欢,狂欢在劳伦斯的文本中,狂欢在每一次阅读时激情的顿悟瞬间,狂欢在每一行阅读的会心之顷。这是因为,与其说劳伦斯是在借尸还魂,不如说是借尸招魂,这个魂是又不是那些经典作品的魂,它已经与劳伦斯的魂难解难分,已经构成了劳伦斯通篇的散文诗:劳伦斯是一位出版过多部诗集的大诗人,在这本随笔集里他诗人的才情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挥发,因此这本书的每一篇章都富有诗的结构和韵律,激昂的语调和铿锵的节奏则时时彰显其诗性,令人恍惚踏歌而行,触到的是作者血脉的跳动节拍。它是诗,是对美国文学和文化甚至“大美国的脾性”颇富诗意的颠覆。因此我们不必太在意劳伦斯说什么,无论其所指、能指、延宕、互文、差异,只须浸淫、狂欢在这个独特的文本阅读中,狂欢在当下的在场,这就够了。每一次的阅读会因着新的阅读气场而生出新的感发,这就是诗,是劳伦斯从旧的美国文学中挖掘出了连美国人都害怕的“新的声音”,借以奏响了自己的新大陆交响诗,这就够了。正如《新约·哥林多后书》中所言:“字句叫人死,精义叫人活”。我们不必呆板地记住劳伦斯说了什么,仅仅与他的“精义”在会心之顷共鸣,这真的就够了。这种开放的阅读是一种交融,是一种互动,亦或是一种创造性的背离和颠覆也未可知 – 劳伦斯当初不会料到,他对文本的颠覆也给我们对他的文本进行颠覆提供了绝好的素材和音符。
但普通读者不会知道,这组力透纸背的诗性随笔,为劳伦斯一段特殊悲惨的人生体验所浸润。1915年第一次世界大战风起云涌,对这场物质主义引发的帝国主义战争,劳伦斯和布鲁姆斯伯利等文艺圈的许多文学艺术家一样持反对态度。劳伦斯史诗般的小说《虹》恰逢其时出炉,立即因其反战倾向而惨遭“及时”禁毁,但罪名却是有伤风化,“黄过左拉”。劳伦斯在英国名声扫地。此时的他从《儿子与情人》声誉的顶峰遽然跌入事业与生活的谷底。作品难以在英国出版,贫病交加,几乎全靠朋友捐助过活。伦敦之大,居之不易,只好选择生活费用低廉的西南一隅康沃尔海边荒蛮之地蛰居。在这捉襟见肘,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里,劳伦斯筚路蓝缕,仍笔耕不辍,完成了另一部号称探索现代人方寸乾坤的长篇小说《恋爱中的女人》。但这部文稿在伦敦的各大出版社旅行数月,最终仍遭退稿(四年后才在美国出版私人征订版),理由很简单,劳伦斯是有“前科”的作家,哪个出版社都不敢承担再次禁书的后果。彼时他能够在英国出版的只有前几年创作的爱情诗和意大利游记这类销量很小、版税很少的非小说作品,既不能给他带来声誉,也不能改善他的贫困状况。